???開庭4個月沒判?



推測你這個案件,既沒有適用速裁程序,也沒有適用簡易程序,而是一審普通程序。

1.如果是自訴案件,像這種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以後的六個月內宣判。

2.如果是公訴案件,存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情形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的 :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受理後六個月內宣判。

這個受理時間是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以後法院受理的時間,不是開庭的時間。所以推測你的案件應當快到六個月了。

你這種情況,有可能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之前宣判,這樣既沒有超過審限,又不用再次辦理強制措施。


一般會的


你可能涉事不大吧,緩刑什麼的或者法院把你忘了。


都開過庭了還沒判?那你去庭上只是作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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