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是,有些不是。

哭對於減輕刑罰沒有任何幫助,真誠悔罪才有最直接的幫助。而哭≠真誠悔罪。

哭的時候流露出的真情實感,可能會對減輕刑罰有幫助。但是這個要看運氣,比如法官正好夠心軟,能被你打動。

有沒有真情實感,不容易裝,如果運氣好遇上個二十齣頭剛畢業幾年就任法官的小妹妹,可能就真信了,少判幾個月還是有的。但是更多的法官還是經驗閱歷都上了及格線的,他不一定能準確公正地作出判決,但是絕對不會因為哭就心軟。

被告人的社會閱歷越豐富,越容易裝哭,但是也很輕易就會被看穿。

而哪怕是真情實感的哭,也未必就能打動人。比如,現實案件中在法庭上哭,最主要的原因是太久沒見到家人,庭上銬著手銬走進來,看到家人在後面旁聽席上揮手打招呼,很容易就鼻子一酸。

又或者,自以為案件有很大冤屈,說到激動的時候也容易哭。

這些對於刑罰都沒有什麼影響。

不過,真情實感能打動人的,雖然少,但也確實是有的。比如曾經見過一個盜竊案,被告人老婆待產期馬上到了,他沒錢去醫院,那天就跑出去連著偷了十幾台手機,最後失手被抓,手機銷贓了一半,剩下幾台都在身上被扣到,前面的也有監控錄像,他也全部都認了。

沒有家屬來旁聽,被告人庭上也沒什麼辯解,問什麼都承認。只是法官問他為什麼偷手機的時候,他突然就崩潰了,大哭著說老婆要生孩子了自己沒錢,實在沒辦法。

當時法官明顯就很同情他,問檢察官有沒有核實過這個事情,檢察官說是的,他老婆確實就是那天晚上生了孩子,因為找不到他,是鄰居幫著送去醫院還墊付了一些錢,讓被告人不用擔心。

法官當庭就直接問被告人,那些銷贓的手機,他能不能照價賠償,能的話給他判緩刑。說得非常直接了,還問被告人有沒有什麼親戚朋友能先幫他賠錢的,問得很詳細,但是被告人最後還是賠不了。那個案件最終還是判了實刑。


哭沒用啊。。。。做法官的,又不是兩三歲的小孩子,你哭我就同情你啊????

你努力賠償,我才會同情你,即使對方不接受你的賠償。


人生如戲,百感交集。常年庭審,見過了太多的眼淚,只是這些眼淚很難作為減刑的情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所以,在法庭上光哭是沒有用的,還要配合自願認罪才有可能酌情從輕處罰。

《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司法實踐中,對當庭自願認罪的被告人要綜合分析以下因素,來酌定是否從輕處罰以及從輕的比例:一是被告人認罪的程度;二是被告人是否有悔罪的表現;三是犯罪的性質和罪行的輕重。此外,量刑時還要避免當庭自願認罪和自首、坦白的重複評價問題。

個人感覺,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哭大部分都是真的,這種「真」一方面是對自己罪行的懺悔,但更多的是對刑罰的恐懼、對未來的絕望和對親人的不舍,是個人情感的真實流露。然而,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作為一個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縱有再多的悔恨和不舍,也只能咽下自己一手釀成的苦果,哭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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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都是裝出來的,這個的確是存在訴訟技巧,但總有很多很多是真的後悔了,想改過。


只有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能讓犯錯的人真真正正的意識到錯誤。別的都是扯淡,不接受任何反駁。


有的不是吧,有些被告也是一時衝動,事後也有後悔的


你考試考差了哭是不是都是裝出來的?只是為了你爸不打你?


有的是裝出來的,但有的不是裝的,是真心悔過。只有真心悔過、依法正確辯護,才有可能減刑,只裝哭是不能減刑的。


你說的只是期中的一種情況,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有的人心理崩潰;有的後悔,恍然大悟;有的感覺心理可能真有說不出的委屈和無奈;有的對以後日子的未知和恐怖等等都會不自覺的掉淚或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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