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之前已經取保候審了,到了審判階段基本上就是緩刑了,當然這肯定不是百分之一百,但是概率非常高。如果之前沒有取保候審,那就未必了。
在輕傷類故意傷害案件中,賠償+諒解書比自首、立功、從犯這類情節還管用。
這種情況,如果還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考慮一下爭取不起訴,有一定機會的。
當然,如果在開庭前,一個電話通知你到法院,然後將取保候審變更為拘留,送看守所羈押了,那緩刑基本上就是無望了。但是,這種情況,非常罕見,通常是在一些涉黑等特殊的案件中才可能發生。
一般情況下,賠償和諒解是同步的。如果積極賠償,但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未能獲取諒解,並不影響悔罪的認定。如有需要可私信~
針對題主的問題,通過案例檢索進行數據分析,以下檢索成果僅供參考:
在某檢索網站,
選擇「裁判結果」,
輸入「故意傷害罪」,
選擇刑事案由「故意傷害罪」,
共獲得489138篇裁判文書。
在上述489138篇裁判文書中,選擇「裁判結果」,輸入「緩刑」,共獲得271611篇,佔比約為55.53%。
在上述489138篇裁判文書中,選擇「全部內容」,輸入「初犯 輕傷二級 取保候審 積極賠償」,共獲得7170篇。
在上述7170篇裁判文書中,選擇「裁判結果」,輸入「緩刑」,共獲得6161篇,佔比約為85.93%。
切換圖表,顯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