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參考太陽方位得出的嗎?還是純人為設定的?

為什麼不直接選擇冬至或者夏至這樣定義比較方便的來作為元旦日?


首先,公曆是太陽曆,太陽兩次經過春分點的間隔,取完整的曆法日為一年,在基督教流行以前,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公曆,即便從現在的英語中來看,September的詞頭是拉丁語7,而不是9,意思為第七個月,類似的還可以從October,November,December中看出,一年的開始與現在的公曆並不一致,現在的公曆歲首實際上取的是耶穌誕生後過了一周,而且剛好是一個新的月的開始。

早期是規定太陽經過春分點要在3月21日,而儒略曆使用到16世紀以後,春分點日期與實際情況已經相差十天,於是教皇格里高利頒布了新的曆法格里高利曆,成為了現在的公曆。

另外,對於中國的農曆,有一個概念叫歲實,是指太陽兩次經過冬至點的時間間隔,也即冬至點回歸年,是中國傳統曆法的編訂基礎

公曆其實是天主教歷,由教皇格里高利十三(St.GregoryXIII)改進儒略曆而來。

儒略曆脫胎於古羅馬歷。

古羅馬歷原本是置閏陰曆1,至凱撒大帝時,已將閏月分至各年,成了公曆現在的樣子(除了百年不閏、四百年再閏)。

原本January和February是年末,February的意思就是臘月、March的意思就是正月。

改成儒略曆後,把春分定在March 21。至格里高利曆,重新將春分弄到March 21。

儒略曆時,因某些原因(大致是太陽崇拜,也可能是受中國元代授時歷的影響),將年首提前到了January 1,就形成了現在的狀況。

January 1處於近日點附近。

December 22,1582是冬至,扣除1582的十天是12,加上百年不閏的十五天是27,扣除四百年再閏的三天是24。也就是說,按格里高利曆回推,公元前45年的冬至即為聖誕節(冬至不一定準)。

註:陰陽曆只是孤立伊斯蘭教曆語境下的說法,實際上,陰陽曆就是陰曆。另,古羅馬歷置閏二十二/二十三天,和典型的陰陽曆並不相同。

朔望周期只有二十九天半,無論是十二個月打包成一年,還是十二/十三個月打包成一年,只不過是截尾取整和四捨五入的差別,並不影響其屬於陰曆。354/383天並不是太陽相關參數,377天更不是太陽相關參數,何來的陽?


耶穌是猶太人,他生平早年的一切習俗,一律遵循猶太教的禮法。根據猶太教義,一名嬰兒剛出生時還不被承認為人,必須要等到他被施與割禮(割包皮)後,他才履行與上帝之立約、確定猶太人身份。而實施割禮的日子,就是嬰兒落地之後的第八天(根據近年的醫學研究,之所以選第八天,是因為新生兒在出生後2到5天最容易發生出血問題,處理不當則會危及生命。出生達到7天之前,其血液中的血液凝固因子維生素K都幾乎為零。另一血液凝固因子凝血素在出生後第8日處於水平相對最高狀態。因此,男孩出生後的第8天最適合挨一刀,傷口癒合也最理想)。所以,耶穌作為猶太人,他被割去包皮的那一天,作為公曆元旦,一直被紀念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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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曆就是陽曆,參照地球圍繞太陽公轉而來的。

而陰曆是同時參照太陽、月亮計算出來的,

四季更替參照陰曆更精準。陰曆也是我國古人通過長期觀察自然萬物,得出的非常高超的記曆法。


公曆是依照太陽運行規律而設立的,有很多版本,後來歐洲就統一使用一個新的公曆,這個公曆是參照以前的舊曆法而編寫的,故而與舊曆法小有差別,而又大體相似。

而舊曆法,是以冬至節為一年的開始的,也就是說冬至節是1月1日,新曆法的編寫,因為要解決數百年乃至於上千年積累的歲差問題,也要解決新舊曆法銜接的問題,還有一些其他問題,於是就出現了現在的冬至節在12月下旬這種情況,而實際上,新曆法實際上也是相當於把冬至節作為一年的開始的,只是與舊曆法相差了幾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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