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了一下汉语词性问题,发现跟想像的不一样,以下知识,估计不是语言类专业的人都不知道:

汉语原来是没有词性这个概念的,汉语词典中都不标注词性,直到200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05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开始标注汉语词性。(这两个词典好像一直在吵架中)

一般中国人的词性知识,来源于英语,例如名词作主语或宾语,动词作谓语,形容词作定语,副词做状语...

所以当汉语也要搞词性时,很容易想当然的模仿英语就行了,但汉语跟英语毕竟不同,随举出一例:

汉语辞汇:容易 对应英语的辞汇:easy(形容词),easily(副词),easiness(名词)

例句: 很容易, 容易破碎,容易不是好事情

但现代汉语词典认为容易只是形容词,不是名词,副词,

对于 「容易破碎」,现代汉语学家认为:这是形容词作状语

对于 「容易不是好事情」,现代汉语学家认为:这是形容词作主语

问题1:英语里面,单独形容词不能作状语,也不能做主语,汉语学家为什么要规定汉语形容词能做状语,主语而不愿意规定「容易」是形容词也是副词也是名词呢?

问题2:容易为何就是形容词,它为何就不是副词名词?然后规定副词可以做定语,副词可以做主语?或者名词可以做定语,名词可以做状语?

欢迎探讨指教。


古代中国的语法研究集中在对个别具体语法点的讨论,对汉语语法系统的研究绝少,没有独立发展中自己的语法体系。但不能说汉语没有语法,语法是语言的固有属性。

近代西方语法介绍到中国来的时候,或者说西方人站在西方语法的视角审视汉语的时候,出现了两种观点。

一种是认为汉语没有词性。这一点也可以理解,因为汉语的词没有形态,没有屈折,名词、动词、形容词没有表面的形态作为区分,站在习惯通过形态区分词性的西方语法角度看就像不分词性。

另一种是黎锦熙提出的「依句辨品,离句无品」。意思是一个词的词性是由它在句子中的地位决定的,一个词做主语宾语就是名词,做谓语就是动词,做定语就是形容词,等等。这个观点王力很早就批驳过,因为一个词的词性不确定,可以随用法变成很多种词性,实际就相当于没有词性。

那么汉语是不是没有词性呢?当然不是的,词的分类是语法的基本属性,不管在一种具体的语言中分法怎么千奇百怪。汉语也不例外。没有形态怎么分?通过施加到词上的语法限制。会讲汉语的人都知道能说「很容易」、「不容易」,但不能说「一些容易」、「容易我」,能说"一些石头"、"扔石头",但不能说"很石头"、"不石头"、「能石头」、「石头了你」。由此可见,「容易」和「石头」属于不同的语法范畴,依据这样的语法属性,汉语的词可以分为若干种不同的类型。语法学家把「容易」一类称为形容词,把「石头」一类称为名词。为词类起名字只是为了方便讨论问题,至于各类词能放进什么语法结构,不能放进什么结构,是这类词随语言与生俱来的属性,语法学家不规定什么,也规定不了。好的语法是描述性的,不是规定性的。

有没有其他的描述方法呢?把「容易」这一类认为既是形容词、又是名词行不行呢?行。但是按这么说法「石头」一类就只能是名词,不是形容词。这样实行起来,字典就得注明有些词只属于一类,有些词兼属两类,有些兼属三类,而且那些兼属两类的,那些兼属三类的,相互之间用法还很相似,为什么不干脆把兼两类的叫做譬如动词,把兼三类的叫做形容词来得简单呢?

同样道理,把「容易」一类叫做名词行不行呢?也行。但是那样「石头」一类就要另起名字,因为他们的语法属性和「容易」一类不同。这种区别是贩夫走卒通过形诸口舌的语言现象身体力行出来的,而不是语法学家生搬西方语法向壁虚造出来的。汉语的「容易」一类之所以叫做形容词,是因为它们跟别的语言中叫「形容词」的一类有点像,既然总要起名字,起一个对于普通人直观易懂的不好吗?

虽然叫了相同的名字,汉语的「形容词」和英语的「形容词」只是像,两者的内涵和外延都绝不相同,汉语的形容词要套到汉语的语法框架上来理解,英语的形容词要套到英语的语法框架上来理解。有些词性只有汉语有,有些只有英语有。有些虽然两者叫了相同的名字,但在各自的领域里其实指的是差别很大的两类词,这太正常了。「副词」在英语里是和形容词对举的一个大类,而在汉语里只是用途很狭窄的一个小类,这是由这个词类在汉语语法中与生俱来的角色决定的。不能因为形容词多、副词少,就硬把形容词砍一半分给副词。

最后要说明的是,词性归根到底是语法属性,决定一个词属于什么词性的是语法而不是语义。「突然」和「忽然」意思很像,但是能说「事情发生得很突然」,不能说「事情发生得很忽然」,说明两者词性不同,「突然」是形容词而「忽然」是副词。「打仗」和「战争」意思也差不多,但能说「我们不打仗了」,不能说「我们不战争了」,说明「打仗」是动词,「战争」是名词。


这个问题切入了语法学的要点,折腾20多年,总算可以给个答案。可以分两个问题:

1.汉语究竟有没有词性?

2.汉语词性怎么规定?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有。要明白,词性是词义最抽象的语义范畴,是对事物按照逻辑关系划分的基本认知,它恰好附著在词语符号的最外一层,可快速调度词语的功能(事物运作的逻辑)。这一点是任何语言都离不开的。可为什么阅读中感觉不到辨析词性的过程呢?这是因为逻辑思维是默认的,被高度范式化,可以说是潜意识了。那么词典里词性真的全面吗?显然不是,掌握了外语词典,也未必说出一个地道的句子。语言对词语的应用要求是多方面的,词性只是其一,还有动态的属性是在推理中产生的,这些在我的其他文章中可以看到。

2.回到汉语,表面看起来,汉语词语的词性混杂的一塌糊涂,实际上细究起来,也不是那么回事。汉语词性混杂的原因主要是同形造成的,做示例列举几条:一是主次功能同形,例如,副词和形容词。二是概念和过程同形,例如动词和动名词,三是原义和引申义同形,这个还存在虚实同形,四是屈折同形,等等。可能要问,汉语这样混杂也玩的转,为啥?实际上,这涉及汉语的本位问题,汉语不是以短语为本位的,而是以句子甚至以逻辑链接为本位,就是说,只有一口气读完一句(甚至复句)才算一个理解单位,才能确立各个成分的鼻子眼睛。

综上,汉语词语有词性的,并非舶来品,汉语词性对于语言理解也是至关重要的。

手机打字太累,暂时就说这么多吧。


首先声明我在语言学方面只是个民科,以下回答完全是瞎掰,如果有主流语言学家有不同意见欢迎打脸,靴靴。

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它跟其他西方语言的最大区别在于,现代汉语中的词序很早就变成了语法的一部分,而在其他西方语言中,词序是很晚才变成语法的一部分的,在词序变成语法的一部分之前,西方语言使用另一种技术来完成本来应该由词序来完成的功能,那就是变格,例如he gives me a bag这句话,你可以随便改动词序而不影响词意,me gives he a bag,,me a bag gives he,he me a bag gives,gives he me a bag等等,通过变格,无论词序如何变化,我们都可以知道是他给我一个包包,而不是我给他一个包包,因为he是主格,me是宾格,而且英语的发明者还贴心的发明了单数第三人称加s这种语法,有了这种方便的语法(并不),在看到形如gives he me a bag这种句式时,我们能够在眼睛刚看到第一个单词gives的时候就立刻意识到后面的主语肯定是单数第三人称,这相当于为大脑解析这句话做了一次预读取,变格这一语法的存在极大的提高了大脑解析一句话的速度(并没有),同时也允许语言本身的词序可以变得异常灵活,在发现这种异常灵活的词序其实根本没什么卵用之前,西方人使用了这种语法几百年,唯一会为这种灵活叫好的可能只有为了押韵可以不择手段的流浪诗人了。

后来的事大家也都清楚了,灵活的词序被大家抛弃,主谓宾渐渐占了上风,没有人再说gives he me a bag,在词序变成语法的一部分之后,其实单词本身的词性已经变得不怎么重要了,把一个形容词放在主语的位置它就是名词,把一个名词放在形容词的位置那它就是形容词,例如容易不是好事情,里面的容易就是名词,做人不能太蔡徐坤,里面的蔡徐坤就是形容词,当西方语言中的词序被大量固定下来,单词本身的词性开始弱化,整个语言开始变得分析化之后,他们发现汉语早就已经在那里了


嗯……汉语与英语相比,是一种相当不格式化的语言。所以汉语里形容词可以修饰形容词、动词,也可以作主语,也可以作谓语;动词也可以作主语;古汉语中甚至名词也可以作状语,作谓语。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副词

名词只需要一个概念,动词至少需要两个,形容词至少需要三个,副词可以看做一类特殊的形容词,主语是动作的形容词。

向前演进需要增加概念,向后演进需要增加预设。

每个词都会因为使用范围的不同有一个起始的词性。

语法牵强附会很正常,因为星星的位置不是为了方便画星座而定下来的。语法就和星座一样强词夺理。


现代汉语的语法体系主流是根据 词的分布 来判定词的词性,之所以把「容易」判定为形容词是因为它作为形容词的特征和用法最为普遍,也就是程度最高。

又因为在汉语中,同类型的可以做多种语法成分的词非常多,如果根据在句中的不同功能让它们都变成兼类(同时可以是多种词性),那么对教学很不友好,因为学生不可能每个词都去记多种词性,对记忆来说负担很重,所以目前主流采用了这种归类方法。


你就是死盯著容易俩字一万年你也想不明白。汉语词性是相对的,放在不同句式,语境中,就会变成不同词性。我个人感觉,连词性都不重要。容易我说成动词,完全不行吗?

多说一句,英语语法类似于「教条主义」,汉语更灵活。汉语句法文法词法是包含我们常说的英语语法的。汉语更细致灵活。比如说:我上面说的「是……的」就是表示判断。你硬拿英语语法那一套来套,永远想不通。


问题1:因为理由不充分

有三个角度来丈量一个词:

  1. 结构形式
  2. 意义
  3. 功能作用

「容易」如果是多词性的,那结构形式是一样的,意义也没有区别,只是功能作用有所不同(指在句子中的位置不同)。其实这就已经说不清了...

所以,这就很难充分支持「多词性」这个观点了。这是汉语的特点导致的,因为汉语本身就没有丰富的形态变化,所以你找不出最有利的证据,证明他们虽然意义相同但是是不同类型的词。而同一词性充当不同成分因为占了两点,所以更有说服力。

而且还有个问题。要是承认「容易」是多词性的,那么,由于它没有形态变化,只能依据词和词在片语、句子中的关系确定。那其实是及其难以操作以致于完全不可操作:因为如果你允许这样解释的话,与目标辞汇组合的其他词的词性你怎么确定?不就开始踢皮球了吗。

问题2:理论允许产生例外,但是理论不能全是例外啊

理论是用来理清问题、解释问题的,看你这样说,就全乱了啊,完全没法解释说明问题了。理论首先要著眼于最常见的情况,因为毕竟形容词直接修饰动词等还是少数,绝大多数还是形容词修饰名词(如果算上区别词的话)。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词性(或者说词类)的划分,是为了更高的目标服务的。在这一阶段基本解决了大多数问题就可以了,还要以它为基础继续解释它后边的片语(短语)、句法成分、单句复句等问题呢。


我看过一部剧,里面提到一款药品,跟题主一样死磕容易。

药名:易容易容易易容胶囊。

(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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