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银行委托代理人,关于你欠款事宜,该案已委托我方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条约规定,你已逾期违约,因案情紧急,特通知你,请你务必立即在6月29日上午十二点之前还清欠款。如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还清全额,我们将全面启动法律程序,届时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函、协助调查函等将立即发往你户籍地,同时将向你老家派出所、政府、村委等有关部门发送协助函要求协助调查,届时调查组将出发到单位及老家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立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性质恶劣且符合涉嫌恶意透支犯罪条件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逾期本金五万元以下,一般是民事责任,逾期本金五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即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用大白话说就是有可能会坐牢)。
多久会起诉或者是立案?
法律规定逾期三个月以上就随时有可能,但实际情况中一般时间比较久,快的有三四个月,慢的有两三年甚至更久(具体只能以银行为准,主动权在银行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