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銀行委託代理人,關於你欠款事宜,該案已委託我方處理,根據相關法律條約規定,你已逾期違約,因案情緊急,特通知你,請你務必立即在6月29日上午十二點之前還清欠款。如在限定時間內仍不還清全額,我們將全面啟動法律程序,屆時包括但不限於催告函、協助調查函等將立即發往你戶籍地,同時將向你老家派出所、政府、村委等有關部門發送協助函要求協助調查,屆時調查組將出發到單位及老家展開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將立即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性質惡劣且符合涉嫌惡意透支犯罪條件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但有證據證明持卡人確實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申領信用卡後透支,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通過逃匿、改變聯繫方式等手段,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情形。
第八條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逾期本金五萬元以下,一般是民事責任,逾期本金五萬元以上,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即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用大白話說就是有可能會坐牢)。
多久會起訴或者是立案?
法律規定逾期三個月以上就隨時有可能,但實際情況中一般時間比較久,快的有三四個月,慢的有兩三年甚至更久(具體只能以銀行為準,主動權在銀行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