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买的房子,是用我母亲的名字贷款买的,但每月实际还款人是我,每月我把钱打到我妈卡上再扣款,那贷款算是我母亲还的,还是我和我妻子共同还的。我已婚。


根据你的描述,我能得到如下信息:

1、你父母出首付;房子登记在你母亲名下;

2、现在每月是你将钱打到你母亲卡上,还贷扣款;你已婚。

所以,结论如下:

1、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因为房子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与你们夫妻没有关系。

2、你每月打到你母亲卡里的钱,属于你和你老婆的共同财产,算是你们夫妻对你父母的债权。


按照你的描述,基本上可以确认,房子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扣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看有没有凭据。

另外,我不知道题主咨询这个问题的意图是什么?是为了得到这份房产,还是为了让妻子不知道这些扣款,抑或其他目的?不管如何,我个人认为,还是以和为贵,有时候,法律在「家庭关系」中没用。除非,大家确实撕破脸,非得走法律程序这一步。


从所有权来说,该套房产是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与你和你妻子都没有关系。

从贷款关系来说,是你母亲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你和你妻子也没有关系。

你每月转给你母亲的钱是你和你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一定认定为债权,看具体情况。


房子与你无关 你每月转账你母亲的钱 你妻子有权要回一半


房子肯定和你们夫妻没有关系,没有主张的权利。至于你每月打到你母亲账户的钱可以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你需要说清楚,你这个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你母亲名下,那就是属于你母亲的房产,跟你们夫妻双方没有关系。

如果是你借用你母亲的名义,是你们夫妻双方实际购买的,那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仅凭还款并不能代表你有房屋的产权。

如果是婚后购买,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可以认为是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点下方向我咨询!


因为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所以这套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并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但是银行贷款的部分,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贷款有你偿还,那么这部分贷款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对你们享有债务,你们对父母有债权。当然,如果你能证明是借名买房也可以,主要看证据。


首先,房屋登记在你母亲的名下,产权人是你母亲,这个房子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于房贷压力,很多父母往往会在子女结婚时或者结婚后出资为其购买房房屋。对于婚后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来说,都是按照共同财产来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上述规定并未区分父母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形,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还需要具体分析。

实际上,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所以,实践中,父母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属于部分出资,且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其父母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便自己去还房贷,也是属于以共同财产去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在法律上无论夫妻一方谁还贷,都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该房在离婚时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时会根据公平原则,对出首付一方进行适当多分。

总之,如果出首付买房,后续涉及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势必会出现纠纷,为了避免纠纷,提醒大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尽量婚前全款买房。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那么,买房时对于房屋归属可以进行约定,可以有效避免出现纠纷。


算。


房子肯定与题主夫妻无关,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

但每月转账因为有转账还款记录,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债权,妻子有份。

隔段时间提现一次,ATM机现金存款到你母亲卡上,应该就没有证据了吧!不过你这么操作你妻子知道了要与你离婚别怪我!


婚内你还的部分 算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


是父母的房子


你打出去的每笔钱,你妻子如果有流水记录,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房子跟你俩没关系。


房子归父母,贷款还款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

做这样的事情不可怕,心里揣著就好。

做了,再问这么鸡贼的问题就真的好可怕了,建议广大未婚妹子认真学习,并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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