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A=集合B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中所有元素都属于B;且B中所有元素均属于A。

但是空集中不包含任何元素,因此对于两个空集不满足集合相等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吗?但是这是看似荒谬的结论。


谢谢邀请。

题主所说的这个结论在非形式命题的推演过程出现了问题。具体点,是对含有关联词 [公式] (如果...那么.../...蕴含...)的命题的真值判断出现了问题。

下面是一点简陋分析,仅供参考:

[公式] 为两个集合,设命题 [公式] 为「 [公式] 」,命题 [公式] 为「 [公式] 」,命题 [公式] 为「 [公式] 」。

那么我们可将定义用复合命题的形式表示出来:

[公式]

我们先写出这个命题的真值表(太懒不想弄表格):

[公式]

可以发现,它既不是重言式,也不是矛盾式。而令题主最感到困惑的大概就是:

当命题 [公式][公式] 的真值均为假(或二者之一为假)时,为何 [公式] 指派的真值为真?比如「 [公式] 」这一组合。

原因在于,当我们在研究数学演绎和证明时,条件命题 [公式] 的意义更多是在于,它本身的真使得我们能够从 [公式][公式] 合取的真推断出 [公式] ,而并没有强调从 [公式][公式] 合取的假能够推出什么。

例子很多,比如在A.G. Hamilton的Logic for Mathematicians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公式]

这是一个关于整数的真命题,即,命题「如果整数 [公式] ,那么 [公式] 」为真,而无需过问 [公式] 究竟取什么样的值。诚然, [公式] 取不同的值确实会导致命题「 [公式] 」和「 [公式] 」的真值为假的情况发生(比如 [公式] ),但由于在真值表中, [公式] 都将指派 [公式] ,所以该蕴含为真这一推演便可以保证真值表的合理性。只是可能对于初次接触数理逻辑的人而言,在直觉上会比较难get到。

解释上如果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

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数理逻辑中「假推出真」

所以「空集有元素存在」能推出「该元素也是另一空集的元素」反之亦然成立,所以空集是相等的这个描述没有问题

补充:关键在于命题:「集合中的某元素属于另外一个集合」判断该命题是否为真,对另外一个集合也作此判断,这是应用上述逻辑的方法


其他回答差不多也说清楚了,munkres第一章里有一段也讲了这个


题主的问题在于对空集理解是不对的。

「没有元素」这个说法其实在定义?的空集公理中是不存在的。空集公理是说,存在一个集合?,使得对任意a,都有a??。并不需要「没有元素」这种容易造成误解的说法。

现在许多体系已经不把它当成公理了,而是别的一些公理的推论。这里是为了方便。

利用这个公理和集合相等的定义可以证明题主的疑问并不存在。


??你在说什么啊,没有元素所以不成立???你把否命题写出来就可以了


如果A与B满足『如果a是A的元素,那么a是B的元素;如果b是B的元素,那么b是A的元素』,那么则称A与B相等。

你来告诉我,两个空集怎么不满足这个关系了?

哪里有矛盾?

『如果太阳能从西边出来,那么我就能倒立喝水』与『我不可能倒立喝水』,哪里有矛盾?

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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