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A=集合B的充分必要條件是A中所有元素都屬於B;且B中所有元素均屬於A。

但是空集中不包含任何元素,因此對於兩個空集不滿足集合相等的充分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嗎?但是這是看似荒謬的結論。


謝謝邀請。

題主所說的這個結論在非形式命題的推演過程出現了問題。具體點,是對含有關聯詞 [公式] (如果...那麼.../...蘊含...)的命題的真值判斷出現了問題。

下面是一點簡陋分析,僅供參考:

[公式] 為兩個集合,設命題 [公式] 為「 [公式] 」,命題 [公式] 為「 [公式] 」,命題 [公式] 為「 [公式] 」。

那麼我們可將定義用複合命題的形式表示出來:

[公式]

我們先寫出這個命題的真值表(太懶不想弄表格):

[公式]

可以發現,它既不是重言式,也不是矛盾式。而令題主最感到困惑的大概就是:

當命題 [公式][公式] 的真值均為假(或二者之一為假)時,為何 [公式] 指派的真值為真?比如「 [公式] 」這一組合。

原因在於,當我們在研究數學演繹和證明時,條件命題 [公式] 的意義更多是在於,它本身的真使得我們能夠從 [公式][公式] 合取的真推斷出 [公式] ,而並沒有強調從 [公式][公式] 合取的假能夠推出什麼。

例子很多,比如在A.G. Hamilton的Logic for Mathematicians中就有這樣一個例子:

[公式]

這是一個關於整數的真命題,即,命題「如果整數 [公式] ,那麼 [公式] 」為真,而無需過問 [公式] 究竟取什麼樣的值。誠然, [公式] 取不同的值確實會導致命題「 [公式] 」和「 [公式] 」的真值為假的情況發生(比如 [公式] ),但由於在真值表中, [公式] 都將指派 [公式] ,所以該蘊含為真這一推演便可以保證真值表的合理性。只是可能對於初次接觸數理邏輯的人而言,在直覺上會比較難get到。

解釋上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

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數理邏輯中「假推出真」

所以「空集有元素存在」能推出「該元素也是另一空集的元素」反之亦然成立,所以空集是相等的這個描述沒有問題

補充:關鍵在於命題:「集合中的某元素屬於另外一個集合」判斷該命題是否為真,對另外一個集合也作此判斷,這是應用上述邏輯的方法


其他回答差不多也說清楚了,munkres第一章裏有一段也講了這個


題主的問題在於對空集理解是不對的。

「沒有元素」這個說法其實在定義?的空集公理中是不存在的。空集公理是說,存在一個集合?,使得對任意a,都有a??。並不需要「沒有元素」這種容易造成誤解的說法。

現在許多體系已經不把它當成公理了,而是別的一些公理的推論。這裡是為了方便。

利用這個公理和集合相等的定義可以證明題主的疑問並不存在。


??你在說什麼啊,沒有元素所以不成立???你把否命題寫出來就可以了


如果A與B滿足『如果a是A的元素,那麼a是B的元素;如果b是B的元素,那麼b是A的元素』,那麼則稱A與B相等。

你來告訴我,兩個空集怎麼不滿足這個關係了?

哪裡有矛盾?

『如果太陽能從西邊出來,那麼我就能倒立喝水』與『我不可能倒立喝水』,哪裡有矛盾?

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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