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陀公安通报:2020年8月23日晚,浙江舟山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船厂路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案发后,经过普陀警方全力追捕,在浦西某地发现犯罪嫌疑人尸体。

目前,普陀警方正在全力调查此案详情,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警方将在第一时间发布。


这种无差别的伤人(杀人)案件基本上没办法去吸取教训和进行有效的防范

跟前段时间杭州杀妻案一样,虽然很多网友调侃「以前恐婚,现在恐男」

但我们绝大对数人还是要与异性走进婚姻

从目前公布出来的案情来看,犯罪嫌疑人很大程度上存在心理缺陷

从贵州公交车司机到这两日砸死父亲的抑郁症跳楼女孩

心理疾病已经越发受到社会的关注,很多网友也大声疾呼要重视心理问题

但一个让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却是:很多人连生理疾病都不愿意去医院治疗,哪里还顾得上心理疾病。

加之,今年受新冠肺炎影响,很多人面临失业、收入减少等经济压力,对于一些人,特别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这种情况客观上也诱发了一部分人的心理疾病。

作为一名警察,还是想给大家一点建议:

生活中,我们难免与陌生人因为一点小事产生摩擦。如果不是什么大的原则性问题,建议相互谦让一下。这点我自己做的也不是太好,就比如前两天我去超市购物,结账的时候原本排在我后面的顾客绕道收银员旁边先结账,我忍不住跟收银员抱怨了两句,结果收银员不但没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反而把我怼了一顿。

回到家我也是愤愤不平,后来想想算了吧,万一对方是个火药桶,我也没穿盔甲不是。


本人位于案发地点100米附近,梳理一下情况,希望各位不信谣,不传谣。

值得关注的细节:

1.加害人为无差别伤害。而对于无差别伤害的案件,一般会减少曝光相关作案既遂方式(例如凶手如何准备凶器等),从而降低模仿犯罪的可能性。

2.持刀男子致两死一伤,其中一个死者为5岁男童。加害顺序为女→童→男,被害男子在受害前对男童有保护行为。

据传,凶手手段残忍,先刺伤被害女子大腿,随后按倒男童捅刀若干致男童死亡。被害男子见义勇为试图阻止犯罪,随后腹部中刀死亡。

3.根据第2点,持刀男子著重向妇孺下手,对儿童著重加害,很有可能是反社会人格。

以下是相关信息:

8月23日19时27分,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船厂路69号有1名湖南籍男子持刀伤人,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其中1名男子(曾某某,男,50岁,浙江温州瑞安籍)和1名男童(王某某,男,5岁,浙江舟山普陀籍)经普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名女子(王某某,女,39岁,台湾籍)受轻伤、生命体征稳定,正在舟山医院救治。

目前,嫌疑人已跳楼自杀。

事件发生后有相关照片视频流出,八点左右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传播。部分内容令人不适。

受伤女子系小店老板娘,大腿被刺伤(据报道更正,为后背腰侧被刺)。

加害人为无差别伤害,据传是被船老大辞退后饮酒,酒后情绪不稳定导致的作案。考虑到案发地点在船厂路,加害人的鱿鱼船船员身份存有可能。

据传男童父母离异,由爷爷监管,而事发时监管人没有在身边。事件发生后男童的爷爷回来发现男童后昏迷。考虑到案发时男童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信息存有可能。

加害人在船厂路行凶后逃往浦西(两地相差约4公里,是舟山的一个地名浦西,不是上海浦西),据传于舟山科技置业大厦19楼跳楼自杀。

凶手荣军,年龄33岁,湖南籍,之前于广东打工,系外地打工人员。

其他信息请等待本地警方进行后续调查。

作为一个本地人也很痛心:舟山民风淳朴,普陀区的普陀山相传是观世音菩萨教化众生的道场。大量本地人信仰佛教,民意向善,却在佛教圣地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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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更新:据采访报道,受害女子被凶手从背后捅刀,伤及腰侧,期间受害人与凶手没有发生争执,女子被刺后跑离行凶现场免遭继续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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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更新。以下信息节选来源于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派出多路调查组,远赴犯罪嫌疑人荣某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原打工地广东省等,广泛走访犯罪嫌疑人荣某亲属、同村村民、工友,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荣某性格孤僻,2018年在广东打工期间,已经出现睡眠障碍、精神焦虑、敏感多疑、幻听幻觉等,曾在打工所在地医院神经科就医。2018年底回湖南老家休养。2020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荣某通过某网路招工平台介绍来舟山务工,8月22日离职。


浙江舟山凶案两死一伤 警方:已发现犯罪嫌疑人尸体四川观察的视频 · 7914 播放

2020年8月23日晚,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船厂路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案发后,经过普陀警方全力追捕,在浦西某地发现犯罪嫌疑人尸体。目前,普陀警方正在全力调查此案详情。


近些年来,大街上砍人事件屡见不鲜,前有四川男人自杀前捅死下班回家女律师做阴间媳妇,后有近段一男子狩猎暗杀年轻女性寻求刺激。

现在又出了个舟山犯罪分子自杀前极限一换二,不得不说,反社会人格真的是这个社会极大的不确定因素。

一个人如果自己都不想活了,那法律也奈何不了他。最重的刑罚不就是死刑嘛!

在杀人犯眼里,法律成为了帮助他实现自我毁灭的工具。

说说我遇到的一个当街杀人事件吧!

那天在大张盛德美出来,看到一个光头男子对另一男子连捅十几刀,像切西瓜一般。

被捅男子整个人的身体像面条似的软了下来。

旁边还站著一个发疯似的年轻女子。

「这特么不会是三角恋嘛!」

警方通报一出来,还真是三角恋,不过剧情更为狗血。

这两个男子都有家室,并同时都和该年轻女子保持情人关系。

更绝的是,杀人凶手赚来的钱全给该年轻女子花,连续几年没补贴家里一分钱。

真是搞不明白,你养个情人,这事儿本来就是能白嫖就白嫖,你倒贴钱不说,还为其杀人,就算她对你不忠,但你本身有家室的啊!

这种事情,说难听点大家彼此是长期炮友,怎么搞到最后自己还搭进去了?

你跟情人的情人极限一换一,倒是把年轻女子解脱了,可你的家庭,老婆和孩子怎么办?

这些杀人凶手都有著自己的一套奇怪逻辑支撑,共存在同一个世界,你不关注他们的想法也不行。

多亏我国禁枪了,否则一个人爆发,拿著枪在街上乱扫,那该有多可怕!


行凶杀人,摧残身体,这样的恶性暴力案件持续存在,如何防范如何避免,这个是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和考虑的问题。

这样的案件中,行凶者的动机不是寻仇就是泄愤,不是反人格就是激情,不是精神问题就是突发原因。

在类似当街杀人行凶中,一部分是有针对的性的,那么这样的案件相对对于周边人群存在的危害性相对较小;但是有一部分案件是激情的、不特性的、没有目的的、反社会的,那么这么类案件,对于不特定人群,存在极大的隐患或未知。

人心难测,我们也不知道身边的人那个是好那个是坏,在频繁的人际交往中,语言沟通中,都会或多或少和其他人产生一些看法和不同。有的人可以疏导解决,有的人就会上升到仇恨加以报复。

这个案子具体原因不明,警方也没有透露太多的信息,至于为什么伤人,为什么持刀,行凶者又为什么死亡,这些都是一连串的问号,需要警方的进一步侦办,才会还原真实的案情。目前嫌疑人死亡,很多事情,不太好分了。

管制刀具,还是要管理好,但是家用菜刀之类又是必备生活用品,如何防范和管理刀具在社会公众中携带和使用,这个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在家可以使用,出门不得携带。

我高中一个同学,毕业几年后,听说就是持刀抢劫杀人,在老家最终枪毙了。在上学那个时候他就是刀不离手,经常在腰间挂刀,我们都是离他远远的,本身就是校霸一枚。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尽量少发生冲突,尽量语气缓和,尽量不要冲动,尽量远离陌生人。

对于平时存在暴力倾向或性格偏执的人,我们尽量避免接触。少结怨少结仇,平稳对待周边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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