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一件小酒吧,我出大头占了总出资百分之50以上,成为大股东。店里的第二股东以下称A,A出资占百分比25左右,其余股份有其他4个小股东占有。从酒吧开业基本上所有的事情A全部揽下,不听任何的人意见,我当时凭著关系好也从来没与他多争执,我觉得反正大家目标是一致的,就多次妥协。
但是,就在酒吧营业第二周我因为身体原因进了医院,直到这两天才出来,至此店里所有经营状况都是A在管,中间有过不跟我商量擅自允许别人在店里卖东西,或者让他朋友赊账,包括每个月店里项目都对不上,我每次查账,他都在微信含糊过去。前几天我刚从医院出来,被酒商告知店里有欠款,且因为合同是开业当时我签的,他们只找我,我去店里询问A情况,因为我不在店里,所有酒都是他进的,但是他也说的也含糊不清,店里账上的钱每个月都被他要去用在店里,一分不剩,所以现在没有钱给酒商。A现在是直接不管,打算让我一个人来背这个债务。
对了,中间他还吧店里收银机绑定的卡换成了他自己的,这事儿没有告知我,是我后来发现的。
再次,股东合议,排除其他因素(朋友确实很有影响力,能给酒吧带来小半数以上的客人,且客人为优质客人,不赊账、不闹事。但是目前看起来不太乐观)追究A的责任,大家都是成年人,A做出承诺,对期间所有所作所为自担负责任,附加20%-50%(自定)的罚金,达到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