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日社会上一系列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变态杀人案件,我真的觉得凶手直接处死真的太便宜他了,现在死刑好像并不能有效地警示一些没有人性的畜生。

红谷滩杀人案、消失的夫妻……都是血淋淋的案例。

我真不知道人性还能丑恶到何种地步。


没必要。


没有必要

制定刑罚的初衷是为了让社会达到相对的公平。让犯罪的的人付出代价,给没犯罪的人做一个警示,为了让受伤害的人心理得到安慰,归根结底是为了杜绝犯罪。

但酷刑已经违背了这个初衷,首先要明白哪些是酷刑,凌迟,腰斩,剥皮,车裂,蒸煮,宫刑等等,(具体就不介绍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网上查),这些刑罚更多的目的已经变成了满足上位者的变态心理,显示上位者的权威。法律本身是没有情感的,而酷刑这种带有私人情感的刑罚就不会让人信服,反而会使犯罪的人越来越多。

我们应该去惩恶扬善,但不代表我们可以站在所谓正义的一方凌驾于其他生命之上。


有必要

有的犯罪分子罪不容诛,处死都不足以赎罪和平息民愤

而且现在有的杀人犯甚至在自己想死时还拿别人拉垫背

还有人贩子贩卖几十个儿童的

还有毒贩在街头大量卖毒品的

还有可恶的强奸犯性侵幼女的……

对于这样的人,真该把那套满清十大酷刑拿出来用

恶,必须要有恶报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人类最基本的褒义词

要让那些罪恶的人体会到害别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害自己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最公平、最合理的作为

只有剧烈的疼痛,才能换醒死囚的良知,让他们知道自己有罪

所以,要坚持报复,反对宽怒;罪有应得,罚当其罪

我说了这么多,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在开历史倒车吧。不是,这是在学习古人的智慧。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历史中当然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 当然,也有不好的。酷刑是古人的智慧中最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精华。我们在学习古文化时,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的话,请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连环杀人犯、人贩,你希望将他千刀万剐吗?这样做过分吗?

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应该拥有人权吗?

对于那些自己想死还拿别人拉垫背的杀人犯,凌迟是不是很适合他们用?

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强奸犯,毒贩,你希望恢复车裂一刑来对付吗?。

没必要,完全没有,从结果来看给一个子弹和酷刑都一样。酷刑反而更费时费力,而且这都2019年了,把封建那一套搬过来反而显得落后。


我觉得很有必要!对于犯罪事件来说,对施暴者来说,确实一个枪决和凌迟都是死,但对后人警告意义有多大?如果后人不需要警示,那么我们为什么大力宣传避免他人重蹈覆辙呢?例如幼儿园门口无差别砍杀小孩和一人拿刀砍死仇人2条人命!以现在法律可能都是枪毙!但是,这两个危害意义一样么?前者是不是更甚呢?或者说后者危害意义不严重,那么就给后者减刑呢?


看到敌对者被虐杀,你觉得很爽是吗?

这种心理本身就是扭曲的。

实际上,酷刑这种东西源于对征服感的渴望。光是掌握对方的生死还不够,而是征服对方的每一根神经,掌握他的每一寸感知,最后好完全掌握他的意志,让他生不如死,主动地求你拿走他的生命。

这也是古代的帝王为什么要发明酷刑的原因。为了追求更强的征服感,绝对的掌控感。因此酷刑的对象常常是那些试图背叛他,也就是违抗他的掌控的人。

而这种心理放在民众上就是另一种情况了。在古代,平民本身是被掌控的对象,然而他们心里也保留著征服他人,尤其是敌对者(例如犯罪者)的渴望——因为欲望是每个人都有的。但是作为被统治者,「征服他人」这件事属于一种禁忌。这种禁忌唯一的例外就是死刑犯,因为死刑犯是国家不保护的人。因此他们能够借助国家机器,把自己的欲望包装在一个合理的名义之下。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死刑现场都有一大群狂热的观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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