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存在事实错误」的标签摘了,可喜可贺。

回头看看,其实评论区那位是现身说法来了:为什么不建议普通人过分纠结生殖隔离?就是因为这货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禁不起较真抬杠。而硬要抬杠的结果往往就是偏离科学探讨沦为口舌之争了。

引以为戒。


这个回答居然能被打上「可能存在事实错误」的标签我也真是醉了。这个标签说的还真是无可辩驳的正确:「为了避免对您造成误导,请谨慎甄别」。那我就补充一点内容供看客甄别吧。

鉴于有些评论误会了我的观点,在这里先尝试澄清一下:

我主要想表达的是:跟许多生物学概念一样,生物学物种定义并不是一个非常清晰的黑白分明的定义,它有很大的灰色空间,禁不起较真/抬杠。

当然了,空口无凭,我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话显然是敌不过头上那一个「可能存在事实错误」的标签滴。于是我决定搬运一些正儿八经的科学家的论文,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科学家们是怎么抱怨生殖隔离/生物学物种定义有多模糊的。

  1. Sokal, R. R T. J. Crovello. 1970.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A critical evaluation. American Naturalist 104: 127-153.
  2. Sokal, R. R. 1973. The species problem reconsidered. Systematic Zoology 22: 360-374
  3. Donoghue, M. J. 1985. A Critique of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a Phylogenetic Alternative. The Bryologist Vol. 88, No. 3 (Autumn, 1985), pp. 172-181
  4. H?USER, C. L. (1987), The debate about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 a review. Journal of Zoological Systematics and Evolutionary Research, 25: 241-257.
  5. de Queiroz, K. (2005). Ernst Mayr and the modern concept of species. PNASMay 3, 2005102
  6. Hey, J. (2001), The mind of the species problem. Trends Ecol Evol. 2001 Jul 1;16(7):326-329.
  7. Pigliucci, M. (2003), Species as family resemblance concepts: The (dis‐)solution of the species problem?. Bioessays, 25: 596-602.

生殖隔离这玩意儿不是什么黑白分明的清晰标准,不建议过分纠结。

目前学术界的主流意见是狼和狗之间没有生殖隔离,它们的确是同一个物种Canis lupus。主要依据是在有人帮忙的前提下不同品种的狗和狼仍旧可以杂交产生可育后代。

但如果要抬杠较真的话,被人在动物园里捣鼓出来的狮狮虎是否证明狮子和老虎是同一个物种?那零星几个可育骡子的记录是不是证明了马和驴是同一个物种?这似乎又说不太通了。

生殖隔离就是这么一个模糊的标准,谁也说不清楚。甚至有一些生物学家堂而皇之的盗用美国著名大法官的名言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没法给物种下一个定义,但两个种群有没有生殖隔离是不是独立物种我一看就知道。

所以普通人非常不建议浪费时间精力在生殖隔离这个问题上。


没有,而且事实上现在的分类体系下,狼和狗本来就是同一个物种。

所谓"狗",不管相貌多么千变万化,都只是狼的区区一个亚种而已。

虽然说生物分类上并没有按著有无生殖隔离的标准来分,这种分法很多情况都不适用。但至少题主的这个案例还是符合的。


生物学上没有狗这个物种,只有灰狼。狗不过是亚洲灰狼的一个亚种。

另外也没有金鱼这个物种,都是鲫鱼。

就像犹太人长著大鼻子,但还是人


犬科犬属狼种涵盖了一般意义上的"狼","狗"的概念,它们可以稳定繁殖出有生殖能力的后代。

注意,生殖隔离的概念为:1无法交配,或2交配无法产生受精卵,或3后代无法存活或者无法稳定生殖,所以狮虎交配生产狮虎兽,驴马交配生产骡,这些后代无法继续稳定生殖,故狮虎,驴马之间生殖隔离成立。

弄混生殖隔离概念的朋友醒醒了,老师罚你擦黑板了


没有生殖隔离,山东德州动植物园有个二哈在狼群里混的有头有脸的,还把一只母狼的肚子搞大生了个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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