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HR逼退员工的手段:1.先绩效打C,大幅度扣年终奖或一分不给,从你工作中找茬,告诉你不符合公司要求,自己走吧2.对于不走的,主管会闲置你(不安排工作),让同事们孤立你,没事就施压,告诉你识时务者为俊杰,个人不要和组织对抗3.如果还不走,就告诉你这样耗下去对你职业发展不利,再这样下家做尽职调查时就说你坏话,让你在业界没法呆 三板斧下来,员工也就乖乖自己提电子流了,一年的辛苦钱也拿不到,因为年终奖没在合同里约定,给不给华为说了算…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这种内外结合的表达方式,汉语博大精深。永不裁员!=不裁员。也!=我形式上主动裁员。==用某种方式胁迫你,让你形式上自己走人。厉害吧,既符合自己的宣传目标,又达到裁人的目的。佩服佩服, 鼓掌 怎么看?b站的员工没有告诉你们么? 董德生:阿里十年996为啥被离职?zhuanlan.zhihu.com比起阿里,你该庆幸了,至少能拿到n+1。华为的做法虽然不厚道,但是至少在法律上是无可指摘的,年终奖本身就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发放的。 在华为,自己离职和公司解除合同来说没什么不同吧,都有全额离职补偿的。为啥要纠结这个问题?评论有质疑什么是全额离职补偿,认为法定是2n,这个理解是不对的,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好像有个什么东也说过这样的话。资本家说出来的话跟屁差不多,刚开始味道很大,但是过一阵子就散了 裁员需要公司给员工赔偿N+1等等很多钱,但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的就不用赔钱了,行业的基本操作 小时候老师说那个教辅不强制订,不订的天天问,可以不买,但是你要做,差不多一样吧。 在我所在的圈子里,别人一说谁能进大厂、或者谁的朋友能进了大厂,都是牛牛牛,艳羡牛的表情。说到底,别人怎么看我们呢?大厂代码崽看低端代码崽,是否类似于我们看电子厂里做苹果手机的流水线工人呢?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价那些优秀高端人与他们的大厂? 冷处理,很正常,不管资本家或者是打工仔都是为了更多利益 咦,之前某个类似问题下不是很多疑似华为员工声称」没有,不存在,你们理解错误「么?不知他们之中有没在此范围之内的人呢? 华为就是资本家!如果说,我们支持华为,犹如我们养一只狮子去对付另外一只老虎!然后老虎死了,狮子回头看看你,看看你割肉喂养它的样子,血淋淋的,它会感恩吗?不会!它只会在它闻到血腥味的时候一口吞了你!美国是大敌!但是资本主义也是我们劳动阶层的大敌!我们要对抗美国,但是不要给自己养一只白眼狼一般的狮子! HR的名字叫永不? 窃书不能算偷 主动走呗,华为又不是事业单位,养你一辈子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凭本事吃饭。再说了,据说离职都给n+1? 来看一下这位黑华为专业户最近CIA经费这么紧张的吗,老一点的账号买不到了吗? 什么鬼,什么时候说过了。再说22岁入职,34岁,华为平均年薪70万,13年就算不涨薪水,910万薪水,一个千万富翁需要你一个月收入5000的人操心吗?笑话 我相信华为是中国本土公司中做得最好的选择。希望她不断进步像世界大公司一样巍然霸气财大气粗不断改进合理合法不知不觉中就收割更大酒菜 第一次知道一个公司连「永不裁员」这种话都说。 推荐阅读:
补充一下HR逼退员工的手段:
1.先绩效打C,大幅度扣年终奖或一分不给,从你工作中找茬,告诉你不符合公司要求,自己走吧
2.对于不走的,主管会闲置你(不安排工作),让同事们孤立你,没事就施压,告诉你识时务者为俊杰,个人不要和组织对抗
3.如果还不走,就告诉你这样耗下去对你职业发展不利,再这样下家做尽职调查时就说你坏话,让你在业界没法呆
三板斧下来,员工也就乖乖自己提电子流了,一年的辛苦钱也拿不到,因为年终奖没在合同里约定,给不给华为说了算…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这种内外结合的表达方式,汉语博大精深。永不裁员!=不裁员。也!=我形式上主动裁员。==用某种方式胁迫你,让你形式上自己走人。厉害吧,既符合自己的宣传目标,又达到裁人的目的。佩服佩服, 鼓掌
怎么看?b站的员工没有告诉你们么?
比起阿里,你该庆幸了,至少能拿到n+1。华为的做法虽然不厚道,但是至少在法律上是无可指摘的,年终奖本身就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发放的。
在华为,自己离职和公司解除合同来说没什么不同吧,都有全额离职补偿的。为啥要纠结这个问题?
评论有质疑什么是全额离职补偿,认为法定是2n,这个理解是不对的,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好像有个什么东也说过这样的话。
资本家说出来的话跟屁差不多,刚开始味道很大,但是过一阵子就散了
裁员需要公司给员工赔偿N+1等等很多钱,但如果是员工主动离职的就不用赔钱了,行业的基本操作
小时候老师说那个教辅不强制订,不订的天天问,可以不买,但是你要做,差不多一样吧。
在我所在的圈子里,别人一说谁能进大厂、或者谁的朋友能进了大厂,都是牛牛牛,艳羡牛的表情。说到底,别人怎么看我们呢?大厂代码崽看低端代码崽,是否类似于我们看电子厂里做苹果手机的流水线工人呢?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价那些优秀高端人与他们的大厂?
冷处理,很正常,不管资本家或者是打工仔都是为了更多利益
咦,之前某个类似问题下不是很多疑似华为员工声称」没有,不存在,你们理解错误「么?
不知他们之中有没在此范围之内的人呢?
华为就是资本家!
如果说,我们支持华为,犹如我们养一只狮子去对付另外一只老虎!
然后老虎死了,狮子回头看看你,看看你割肉喂养它的样子,血淋淋的,它会感恩吗?
不会!它只会在它闻到血腥味的时候一口吞了你!
美国是大敌!但是资本主义也是我们劳动阶层的大敌!
我们要对抗美国,但是不要给自己养一只白眼狼一般的狮子!
主动走呗,华为又不是事业单位,养你一辈子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凭本事吃饭。再说了,据说离职都给n+1?
来看一下这位黑华为专业户
最近CIA经费这么紧张的吗,老一点的账号买不到了吗?
什么鬼,什么时候说过了。再说22岁入职,34岁,华为平均年薪70万,13年就算不涨薪水,910万薪水,一个千万富翁需要你一个月收入5000的人操心吗?
笑话
我相信华为是中国本土公司中做得最好的选择。希望她不断进步像世界大公司一样巍然霸气财大气粗不断改进合理合法不知不觉中就收割更大酒菜
第一次知道一个公司连「永不裁员」这种话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