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们会去指责一个在网上被骗了钱的人?
舍友在学校的一个交流群里面买了一部手机,是微信付款。她先交了定金之后迟迟没有收到手机。后来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那个骗子也不是我们学校的人。跟舍友哭诉的时候,其他舍友居然是全部都在指责她,说她太天真太容易相信人了,用脑子想想都不可能的事情你居然相信了。然后还说让她吃一堑长一智算了,就当花钱买教训了。
我想问的是 花钱买教训这个理 是对的吗?这算不算是纵容那些骗子进行小额犯罪的行为?
诈骗,和其他的犯罪是不同的。
其他的犯罪,是罪犯强行在受害人身上施加的,受害人是无辜的。
而诈骗呢,是因为受害人有贪念、有欲求,从而被罪犯诈骗成功。
当然,这并不是说骗人对了,而是被骗——根源在于人自己。
花钱买教训,是让你不再被骗——这个很重要。
很多人,被骗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还为骗子摇旗呐喊。骗子被抓了,还哭诉是国家毁了他的发财梦。
诈骗犯罪,跟其他犯罪最大的不同——是受害人有一定的主动倾向,是自己主动掏钱出来的。
你不能说,我拿一百万在路边炫耀被抢了,是活该;你也不能说,我穿著暴露被强奸了是活该。因为这两种行为,我并没有发起任何主动行为。
而诈骗不同,诈骗是受害者主动提供资金,这也造成了一定的量刑难度和供词争辩的机会。
你想想,现在花了1000元买了个教训,真的不算什么。那些经常被骗几十万、几百万的比比皆是,甚至借钱、贷款、挪用公款给骗子,把自己全家、自己送进监狱的,新闻一搜一大把。
当然,该报警还是要报警。不能纵容。哪怕是警方不做立案处理,也通过互联网让大家知道。
指责,意思是指出过错,并进行责备。
这个被骗的同学有过错吗?有。贪小便宜,缺少必要的警惕意识。所以,责备一顿也是应该。
但是我觉得有几个事情要分清:
1、指责受骗者,不等于支持、赞扬、认同骗子。
2、小额犯罪也是犯罪。作为公民,和犯罪分子斗争的最佳方式是报警。别管报警是否会得到反馈,也别管报警是否能追回损失。每一个报警案件都会在警方那里形成记录,当同一类型的案例受害人比较多,累计金额比较大的时候,警方会出手。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大一入学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刚开学没几天,我们舍友之间才相互认识。这时候来了一个背双肩包的女生,进来就和我们套近乎,说是我们的学姐。这时候我们很警觉。
后来才知道她批发来一批文具,有签字笔,油笔,笔芯,笔记本,小相机等等(那时候还没有数码相机,暴露年龄了),非常便宜,可以卖给我们。
而且那些天确实有很多脑子活的同学,批发一些日常用品兜售给我们这些新生。我和其他两个舍友一合计,批发点文具卖给同学,也是锻炼自己。即使卖不了,也可以自己用啊。
学姐说这一兜子文具,卖给我们200元。我们还是很机灵的,半信半疑的说,你这些值200元吗?
学姐拿出个计算器,啪啪啪一按,出大事了,一共这是400多元的货。学姐不乐意了,要涨价,我们这么聪明,哪能干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们多一分也不会给她的,这有便宜不占不是傻么?
最后学姐特别不情愿的收下我们200就走了。
看到这里,勤劳勇敢的知友们一定猜到,我们被坑了。
是的,那些文具根本不值那么多钱。油笔都是很劣质的,笔芯只有一盒是好的,其他几盒都是断油的,那个相机也是摆设。直到我们大四毕业,那些文具依然被我们放在床下,见证著我们的年幼无知。
我讲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任何人都可能在任何时候被骗,有时候不在于骗子有多聪明,而是在于被骗者有多贪婪。
其实这不怪您的室友。人们的这种【太容易相信人了】的想法反应的正是这个国家整体信用上存在著一定的问题。所谓欺诈的也可以理解为不当交易,就是假设一方提出给予一些商品服务来交换等值财富,最后客户把财富给予商户,商户没有给予等值的商品服务。在信用好的地方,失信率应该是处于一种非常低的水平违反的话要付出很高的代价
知乎传销的非法集资的洗脑诈骗的比较少,因为举报一封一个准。
贴吧就有很多了,因为举报百度不管。
那可真是把自己卖了还帮人数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