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們會去指責一個在網上被騙了錢的人?
舍友在學校的一個交流羣裡面買了一部手機,是微信付款。她先交了定金之後遲遲沒有收到手機。後來才發現自己被騙了,那個騙子也不是我們學校的人。跟舍友哭訴的時候,其他舍友居然是全部都在指責她,說她太天真太容易相信人了,用腦子想想都不可能的事情你居然相信了。然後還說讓她喫一塹長一智算了,就當花錢買教訓了。
我想問的是 花錢買教訓這個理 是對的嗎?這算不算是縱容那些騙子進行小額犯罪的行為?
詐騙,和其他的犯罪是不同的。
其他的犯罪,是罪犯強行在受害人身上施加的,受害人是無辜的。
而詐騙呢,是因為受害人有貪念、有欲求,從而被罪犯詐騙成功。
當然,這並不是說騙人對了,而是被騙——根源在於人自己。
花錢買教訓,是讓你不再被騙——這個很重要。
很多人,被騙了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還為騙子搖旗吶喊。騙子被抓了,還哭訴是國家毀了他的發財夢。
詐騙犯罪,跟其他犯罪最大的不同——是受害人有一定的主動傾向,是自己主動掏錢出來的。
你不能說,我拿一百萬在路邊炫耀被搶了,是活該;你也不能說,我穿著暴露被強姦了是活該。因為這兩種行為,我並沒有發起任何主動行為。
而詐騙不同,詐騙是受害者主動提供資金,這也造成了一定的量刑難度和供詞爭辯的機會。
你想想,現在花了1000元買了個教訓,真的不算什麼。那些經常被騙幾十萬、幾百萬的比比皆是,甚至借錢、貸款、挪用公款給騙子,把自己全家、自己送進監獄的,新聞一搜一大把。
當然,該報警還是要報警。不能縱容。哪怕是警方不做立案處理,也通過互聯網讓大家知道。
指責,意思是指出過錯,並進行責備。
這個被騙的同學有過錯嗎?有。貪小便宜,缺少必要的警惕意識。所以,責備一頓也是應該。
但是我覺得有幾個事情要分清:
1、指責受騙者,不等於支持、讚揚、認同騙子。
2、小額犯罪也是犯罪。作為公民,和犯罪分子鬥爭的最佳方式是報警。別管報警是否會得到反饋,也別管報警是否能追回損失。每一個報警案件都會在警方那裡形成記錄,當同一類型的案例受害人比較多,累計金額比較大的時候,警方會出手。
這不由得讓我想起了大一入學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剛開學沒幾天,我們舍友之間才相互認識。這時候來了一個背雙肩包的女生,進來就和我們套近乎,說是我們的學姐。這時候我們很警覺。
後來才知道她批發來一批文具,有簽字筆,油筆,筆芯,筆記本,小相機等等(那時候還沒有數碼相機,暴露年齡了),非常便宜,可以賣給我們。
而且那些天確實有很多腦子活的同學,批發一些日常用品兜售給我們這些新生。我和其他兩個舍友一合計,批發點文具賣給同學,也是鍛煉自己。即使賣不了,也可以自己用啊。
學姐說這一兜子文具,賣給我們200元。我們還是很機靈的,半信半疑的說,你這些值200元嗎?
學姐拿出個計算器,啪啪啪一按,出大事了,一共這是400多元的貨。學姐不樂意了,要漲價,我們這麼聰明,哪能幹呢?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我們多一分也不會給她的,這有便宜不佔不是傻麼?
最後學姐特別不情願的收下我們200就走了。
看到這裡,勤勞勇敢的知友們一定猜到,我們被坑了。
是的,那些文具根本不值那麼多錢。油筆都是很劣質的,筆芯只有一盒是好的,其他幾盒都是斷油的,那個相機也是擺設。直到我們大四畢業,那些文具依然被我們放在牀下,見證著我們的年幼無知。
我講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任何人都可能在任何時候被騙,有時候不在於騙子有多聰明,而是在於被騙者有多貪婪。
其實這不怪您的室友。人們的這種【太容易相信人了】的想法反應的正是這個國家整體信用上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所謂欺詐的也可以理解為不當交易,就是假設一方提出給予一些商品服務來交換等值財富,最後客戶把財富給予商戶,商戶沒有給予等值的商品服務。在信用好的地方,失信率應該是處於一種非常低的水平違反的話要付出很高的代價
知乎傳銷的非法集資的洗腦詐騙的比較少,因為舉報一封一個準。
貼吧就有很多了,因為舉報百度不管。
那可真是把自己賣了還幫人數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