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近几年太严重了 老是不根治这个问题,该咋办


人贩子该死,但一律死刑,不科学并且很不好。贩毒就是最好的例子,运输贩卖毒品,很容易就到死刑的标准,导致毒贩很多都是亡命徒,杀人,拘捕等等没有他们不敢干的,就是因为他们知道,法律规定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死刑,反正是死刑,不如鱼死网破,破罐破摔


推荐题主稍微话十分钟时间看一下一些刑法学理论的论文。比如张明楷的《论刑法的谦抑性》,看完之后或许会对这个问题的问法进行一定修改。


拐卖儿童的必须死刑!


认可,最好涉案的除了受害人都死刑

修改一下,如果受害儿童没有受伤或者死亡可以不死刑,但是主犯以及家人应该受到隔离和明确标识比如把罪名纹在脸上和居住地并且限制其活动范围和生活范围,最好把人贩子强奸犯毒贩以及包庇他们的人都强制安排在一块区域内生活


喝口水就能治愈癌症,你认可吗。不能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什么要认可?理由不想写,知乎大神写了一大堆了。


在知乎已经有很多相关的相似的话题及讨论,建议你可以先搜索看下。


当然不赞同,从几点分析:

1物以稀为贵,当拐卖儿童成为一种超高危职业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职业的含金量就更高了,售毒超过克重也判死刑,但为什么还有人当毒枭?以前可能3万一个孩子,后来因为拐卖儿童判死刑,价格一路飙升,直接涨到20万,你可能会说买方也买不起了,错,买方的经济实力参差不齐,这只会筛掉那群真没钱的,满足了这少部分有钱的,挣得还是比以前多,因为价格翻了很多倍。因此,那些没钱买不起的其中还会有一部分选择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法律?你认为他们懂吗?

2连带关系,因为你判了拐卖者死刑,那势必会让他们提供买家来减刑,你想一下,会有多少买家为了自保而杀害拐卖来的孩子,这时候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判断,你小时候摔了碗,你是选择主动告诉妈妈,还是偷偷把碗的碎片藏起来或者丢掉,这是人为了自保的正常反应。

3买卖途径其实就是拐卖者手中的救命稻草,你知道他买卖过多少孩子,如果你判他死刑,会有多少孩子的消息石沉大海,能做的只能是判刑,然后靠提供线索减刑的方式找到孩子,如果某父母的孩子丢了,恰巧在当地抓到一个拐卖人口的团伙,真判了死刑,你觉得这对父母能乐意?


谢邀,法学系在读。

不赞同。当时一位法学教授曾说过这个观点:人贩子会觉得反正实施了拐卖行为就必然会被判处死刑,那么在躲避警方追查的过程中他们为了逃跑,就很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把孩子杀死(横竖都是死)。(时间有点久了,大致是这个意思)

并且很多数据已经证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在死刑这个问题上的作用并不大,因此对于拐卖儿童的行为人一律处以死刑的做法在抑制犯罪上恐怕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我无法赞同。


拉倒吧,在拐卖儿童这方面刑法就是软弱,铤而走险是有犯罪成本跟著的,例如贩毒这种暴利犯罪,而拐卖儿童并无极端暴利,现在屡禁不止且时有发生,不能不说犯罪成本过低也是助推因素之一!


谢邀,必须死刑。拐卖儿童毁了多少家庭!


我觉得买家卖家都要罚。不然都是治标不治本。死刑是必须的。毁了多少个家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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