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類社會裡的「固有」觀念(習慣與傳統)是這個社會裡社會關係的產物,一個社會所「公認」的秩序(法律與道德)是這種社會關係下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資本家是資本的人格化,因此在資本主義式的私有制社會,法律的準則就是資本的邏輯,資本的邏輯就是資產階級的根本意志。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誰統治,誰控制。


這段話要怎麼理解?很多人誤解馬克思的意思。尤其是批判資本主義的時候

馬克思的含義是這樣的,任何的價值系統都是生產關係的體現,而生產關係又是一定的生產方式的體現。因此價值系統是可以找到一個事實系統加以解釋的。

資本主義之所以提倡自由,平等,並非是他們虛偽。而在於平等,自由等觀念有力地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因為平等(主要是機會平等)和自由構成資本擴張的先導。

在這裡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有意無意添加了價值色彩。就是認為這種意識形態是虛偽的。事實上,恰恰相反,正因為這個價值系統有著堅實的事實依託,他才成為是可能的。

那麼法律和資本家的關係就很容易解釋的。憲政保證了私有財產的合法性,保證了資本主義發展的合法性。同時,資本家為了維持資本主義的發展,他也有意無意地維護這套體系。

而不是我們想像的,資本家直接修改法律,視法律於無物。

同時,畢竟在社會大部分都是民眾,民眾的意志也會反映在法律之中,他也保障了民眾的生存。

所以資本主義法律並非虛偽,所謂虛偽只是你預設了一種價值的結果


很開心,看到越來越多的朋友願意討論。

首先還是建議閱讀,但要注意【gcd宣言】只是一本充滿結論性話語的「宣言」,如果要學習怎麼推導出這些結論,肯定要學習其他的著作,推薦從小冊子入手。畢竟,自己的感悟&>從教材學習&>看別人現成的筆記。

有答友已經講到了,「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我也給一些結論性的幫助你看看。

在zb主義佔據了優勢或者說郭嘉政權的地方,比如皿煮化推翻軍閥的韓國,公有制解體的蘇聯,zb將徹底為利潤而活。zb通過控制媒體操縱輿論、通過金權政治操縱議會和zf、通過「軍隊郭嘉化」來排除軍人從而使軍隊聽命於zb的代言人、通過產業聯盟打擊勞動者。這些已經發生在太平洋另一邊的事情已經說明,修改法律又只不過小事一樁,甚至不修改,zb照樣有無數種方法避開。

記得國外有個視頻統計了近40年來,「美國民眾針對議案的意見」對「議案通過率」的影響是幾乎一條直線,也就是沒有影響。

希望不刪。


資本家用法律的形式來制約其他資本家


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像美國這樣的萬惡資本主義國家,當然是由華爾街的金融資本家來操控法律了,這沒什麼稀奇的。

由於資本的社會力量,資本家可以玩弄各種所謂『民主、法治、自由」的把戲,看不穿這種把戲,倒也罷了,但起勁為這種種把戲鼓吹,則要麼是資本家的走狗,要麼就是白痴。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不能萬能,更多的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人都是權衡利弊、趨利避害的理性人,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想利用法律漏洞進行投機、懷揣僥倖心理的犯罪人,對犯罪人來說,法律不過是一紙空文。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很清楚,資本的潛在規律會驅使資本家為了獲取利潤不擇手段。資本眼裡,底層的都不是人,是工作機器和繁殖工具,你以為你是人,但實際上在他們看來你是牲畜,所以美國不在乎新冠,因為人命比不上選票和經濟。

美國的三權分立看起來像是那麼一回事兒,實際上司法、立法、行政相互制衡是不可能的,而美國真正的三權分立是政權(司法、立法、行政)、資本(壟斷企業、金融寡頭等)、輿論(掌握話語權的主流媒體)相互制約。三權分立是西方資本主義用來弱化政府的手段,讓政府力量被分化,而資本家從中控制。

知乎用戶: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其弊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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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學家們早就提出過一個被稱作法律無效定律的學說,其實測不準原理同樣也適用於法律法規,法律法規及政策本身就會對市場及市場中的經濟主體產生影響,經濟主體會尋找替代方案去化解因法律而導致的交易中的利益衝突,從而導致法律無法實現其立法初衷。正如馬克思說的那樣: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資本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在生產力不夠發達的時候,在社會無法進入到更高層次形態的時候,法律應該保護正常資本的運轉,但是法律不應該保護和偏袒資本家,資本家不過是資本的載體。中國的商法更多是在保護一般商人的利益,而不是那些上層資本家的利益,商人只是資本家的基本屬性,而商人卻未必是資本家,把一般商人當成資本家仇視是資本家們轉移仇恨的手段。

從行政和法律角度,國家要實現穩定發展,就要想辦法擴大政府權力,加強中央集權,增強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加大普法力度,同時節制資本,限制資本對司法的干預,才能實現真正良法善治。

從經濟角度,則是要大力發展國有經濟,完善計劃經濟制度,強化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限制為無限追求利潤的私人企業的發展。同時結合最新發展的人工智慧技術,建立一個智能網路自動化管理系統,到時候在每個人的人體中植入晶元,包括官員、工人和農民,然後用一個智能網路自動化管理系統對所有人進行管理和監督,使其所有人的私心和慾望都被監管,就能實現最高程度的公平正義。讓機器人和人工智慧來計劃經濟和執行法律,這樣就能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同時為向共產主義進行初步過渡打下基礎。

知乎用戶:如何評價蘇聯的OGAS(為了統計、計劃、管理蘇聯的經濟而建立的收集和處理信息的全國自動化系統)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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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制約。法律是政治博弈中形成的規則。資本家是有錢和掙錢的人。法律有資本家的博弈力量,也有無產家的博弈力量。所以是制約關係。

法律是權力的劃分,資本家是資本的關鍵。

在中國曆來是資本服從權力。在西方到近現代才是權力服從資本。

這個問題在於權力的力量有多大。集中的權力才能戰勝資本。資本家常講個人的權力也就是人權,其根本目的是瓦解集中的權力。


法律是大家一起控制的。

是社會歷史條件控制的。

資本家也搞不出來奴隸制社會的法律。

奴隸制社會的法律也不可能讓資本家變成奴隸主。


顯然這是相互制約的。不存在單方面的絕對控制。


不要試圖把複雜問題簡單化。法律只是一種規則,只不過因為其應用廣泛,且體系科學,因此討論也是最多的。但是法律也就跟校規、廠規、店規一樣,只是一個地區或者一個國家的規則而已。

其次,在現代社會,大多數國家都是代議制的情況下,資本家可以影響法律,也可以利用法律漏洞,但是絕對算不上控制。除非是中世紀、近代的那種商業共和國,才有可能稱之為控制。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一種方法,是一種工具而非一種力量。所以原問題中的法律應該替換成「國家」或是「權利」。國家通過行政權力來統治人民,資本家靠資本來統治人民。誰統治的人民多,誰就能夠掌握使用「法律」這個工具。


照目前的情況來說,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應該都是法律控制了資本家,而資產階級控制著法律。

國家是為了調解階級矛盾,使階級之間的鬥爭不至於太過劇烈而產生的。作為國家調解力量的體現,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意志,但不一定維護每個統治階級個體的利益,有時為了調解甚至要損害整個統治階級的利益。

所以隨著法律的完善,資本家總體上講會被約束得越來越嚴格。但是這不是因為資本家大發善心/受了xx思想的指導,是因為國家、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調解階級矛盾,好維護現有生產方式的存在。

所以列寧在《國與革》中指出,社會主義國家的最終目的就是消滅國家這一組織,而不是維繫其繼續存在,這是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的本質區別。

但是這一過程執行起來非常複雜,一味地高歌猛進經常會導致「步子邁大扯到蛋」,遇到的新問題不比老問題少。所以社會主義國家在生產力不支持迅速消滅國家的前提下也需要以退為進,發展先進生產力。但是退得太多了又會碰到舊時代那些老問題,甚至「進」的殘餘與老環境相結合還會帶來更多問題。如何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讓這個國家穩步前進也是一個大問題。


要了解和分析西方資本社會,還是要分析一下歐洲資產階級革命的歷史的。

世界第一個大眾認知中的資本主義國家是英國,依賴自由大憲章運動和資產階級光榮革命,英國資本家從國王手中分享了統治的權力,甚至有力壓制了王權。

說起來光榮革命,雖說也有國王的斷頭台,但最終的平息還是通過法律的修改,限制了王權,最終讓國王成為了資本家利益的代言人,這也就是君主立憲制。

歐陸的法國因為王權極大(法國是歐洲當時王權最集中的國家也是最強大的國家,又名法妖),故法國大革命的歷程頗為曲折,又因為王權太強大,雖有反覆,最終也還是確認了資產階級共和制,也就是法蘭西共和國。然則,提到法國大革命,又要提到拿破崙法典,這就表明了法律是一個契約,而這個契約對資本家至關重要。

資產階級國度的法律,實質上體現的就是企業家資本家對合同契約的重視,而契約關係的相對明確性也是資本家至關重要的生死所系。

資本家是一群為資本服務甚至被資本控制的集體,它們依託公司.合同以及銀行的相關合作來實現資本的增殖,它們把資產階級契約關係演化成了法律,而法律則是它們控制政府的核心方式。

政府畢竟在歐美人眼裡往往是王權的象徵,所以資本家排斥厭惡大政府,太強大集中的政府那就是國王甚至是皇帝了,資本家害怕皇帝用武力奪取它們的資本。

而資本國度的法律也就是資本家控制政府警惕政府的核心工具和力量,當然對平民那就是另一個話題了。

法律是資本國家統治集團意志的體現與核心力量!

哦,差點忘了!

資本家也是資本的奴僕,資本家並不控制法律(資本家可不是國王),而是資本控制法律。

PS:說起來歐洲也挺有趣。

教會主導下的教會-國王(政府)-民眾三方,國王拉攏資本勢力擊垮了教會,而資本取代了教會成為了社會關係新的組織者,形成了國王領導下的國王(政府)-資本-民眾三方。

而資本勢力又隨著社會的發展擊敗了國王(政府),形成了資本領導下的資本-政府-民眾三方。這種結果是可以預見的,畢竟社會關係的組織者才握有社會的絕對領導權嘛。

不恰當地說,資本家也只是新時代的神官罷了。

謝謝閱讀。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不能一概而論。有金錢政治問題的地方,有錢人對法律的影響比較大。但是言論自由可以抵消或遏制金錢的大部分影響。


你是在哪裡問這個問題?

如果在知乎,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如果不是,也不是非此即彼。

一般而言,資本家控制法律,那是很難的。

我還是馬克思的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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