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2012年的时候在温州掉的,补了身份证之后没有挂失,前几天突然收到信用卡催债的单子,昨天去派出所报了案感觉没什么用,警察说你没用过就不用管,哪有说的这么简单啊,之后查了发现是去年被别人开了很多张行用卡,借了9万块钱,身份证是2012年在温州掉的,那个人2017年在贵州开的卡,本人2017年一直在湖北。
现在又去派出所找熟人报案,实在不懂这些,家里人也很著急
现在身份证补办就相当于挂失了。信用卡如果是银行办理的还好,不是外面乱七八糟的网贷的话,去你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网点可以申请征信异议。准备好证据材料写申请。
如果搞不定就法院起诉了
一、案例简介
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办理按揭贷款时,被告知因存在信用卡大额欠款逾期不良信用记录被拒绝贷款。导致被迫退房和1万元定金被没收。经查,周某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盗用并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被盗刷7万多元,导致周某多次被银行催收及个人征信信用为负面。后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要求农业银行将信用卡清零并消除在银行的不良信用记录;要求农业银行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失费9万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法律分析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追诉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下列情形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