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無論男女,出軌的現象都十分普遍,這是由於人類自然天性的選擇嗎?如果是的話,那麼一夫一妻制是否違反了這種規律?


一夫一妻制是為了加劇出軌而人為制定的。凡不實行這種制度的人羣,出軌率較低。

只有敬畏神的人,能弄懂律法和律法主義的關係,並熟練真理應用在各方面,才明白相關真相。

一夫一妻制度是一夫一妻恩典的最大敵人,是愛情的毀滅者。

人文主義者顛倒黑白,不敢揭露一夫一妻制度的黑暗,就胡扯什麼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事實是——婚姻是愛情的本質。


一夫一妻制恰好是生產力發展的體現好嗎。。。

人類是羣居生物,生產力低下就會出現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生活的情況

而一夫一妻制的出現恰好說明生產力已經達到了即使2個人,或者不結婚單身就可以維持生活的程度。甚至還可以養閑人。


個人感覺一夫一妻和父愛有一定關聯。

性慾只管交配,生殖慾望管撫育後代。

雄性有生殖慾望就會產生愛情和父愛。人類有父愛基因,但是佔比遠遠達不到100%,有的人是好男人,有的人是渣男。鳥類的父愛最均勻,基本上一隻雄鳥有父愛,它的同種雄性都會有。有一類一夫一妻制的田鼠,有配偶的雄鼠遇到危險時有很大概率會和敵人對峙,讓雌性逃跑,這應該算是一種樸素的愛情。

人類流行一夫一妻的地區和男性的生殖慾望,即父愛本能,有很大聯繫,也和社會發展階段,即私有制,有關聯。恩格斯認為婚姻制度是這麼產生的:男性成為主要勞動力—男性經常使用一部分勞動工具—男性佔有勞動工具—男性佔有奴隸—男性壟斷女性奴隸生育權—可以確認的父子關係產生—父系權威產生—女性地位奴隸化。在倒數第二三個階段之間,男性有父愛本能是一個關鍵因素,否則男性不會認下自己女奴生的孩子。

一夫一妻是女性的期望,也是男性的公平契約,但是非父愛基因的長期存在和男性權威的社會制度又使男性有更高漲的出軌或多妻制慾望。


不違反,文明來源於自然,文明的本質問題就是分配問題,這也是自然的問題,在有限的空間與有限的資源裏協調生命的分配,人類學會了生產,就仿照自然法則並結合自身能力建立分配製度與生產方式,生育是分配的一部分,母系氏族才需要一夫多妻,結合社會與生產能力,一夫一妻沒問題


這個不能說是自然規律,應該說是生物本能更確切一些。

自然規律是大自然對其所屬之下的所有進行的調整,也可以說是自然選擇,這個達爾文闡述過,但是被曲解了。

生物本能就是生物獨有的一些現象,比如你說的對性的選擇。

雖說生物本能讓我們去尋找更多的伴侶和更優良的生殖基因,但是人類自絕於低等的那天起就必須要適應自己制定的一些規則,比如道德,法律等人類規則。

不然不能體現其高等。

而在生物學上說,生物之間不管男女都很少有固定配偶,顯然這已經不適用於現在的男性。因為男性臆想出了貞操概念。

所以我覺得如果反對一夫一妻制肯定會促使更多的暴力事件,和混亂的社會現象。綜合來說是不合理的。


動物中有一夫一妻的也有一夫多妻的,還有雌性為主雄性附屬的。都是繁殖策略,生物的繁殖策略有很多種,原則是更有效地傳播基因才能被保留下來。比如有的靠後代數量,有的靠增加成活率。

規律的表現未必要單一的。在不同的情況下會表現出不同的主要矛盾。餓了想偷東西喫是天性,怕捱打怕法律制裁也是天性,不是片面順從一個才符合自然規律。

因為普遍出軌就要說一夫一妻違背自然規律,人餓了都想喫,沒錢就不能喫的制度也違反自然規律嗎?

一方選多個配偶,是增加了基因的傳播可能,要求對方對自己專一負責,也增加自己後代的成長質量。

雄性因為提供多個小配子,表現前者多一些,雌性為少數大配子付出很多代價,表現後者多一些。當然也不絕對。

別以為一夫多妻如了男人的願,解放天性了,那樣女性會集中於少數超強男性,別的男的可能就無妻了。超強男性也未必多幸福,女性之間往往也會為自己的基因爭鬥。

無論男女,都希望自己的基因傳播也同樣需要對方對自己忠誠。一夫一妻,其實是現代社會條件下普遍形成的博弈均衡。這也是一種自然規律。

關於人類還有很多類似的問題。比如利己和利他傾向也是共存的。利己天性保證個體存活,利他天性幫助人維繫羣體協作獲得整體優勢。在不同的時候會有不同的主要體現。

人類特殊的地方是有社會文化體系,我們有時會把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對立地看。比如人看到一個美食想喫,是天性,但是沒帶錢,不敢犯法,於是就壓制了食慾沒喫。或者想著自己要減肥,控制自己沒喫。

人對於底層本能的控制和管理的確有很多例子,但因為這個就說違背自然規律也不合適吧。人的社會腦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另外人也要選擇不同的方式利用自然規律。比如匱乏時代的祖先留給我們的愛喫高熱量食物的基因,我們是不是想喫就喫才符合自然規律呢?可能通過科學節制飲食保持健康纔是符合自然規律把。


按照自然規律,winner takes all。

在古代因為條件所限,皇帝也不可能霸佔全國的美女,現在的條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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