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裡問的不是你會不會再娶或再嫁一個,而是你覺得你的丈夫或妻子會不會再找一個對象。
現代社會,就算不結婚,只談戀愛廣大羣眾(排除某些土豪包養的,這種屬於買賣可以一對多)的要求也是一對一吧。像法國那種談戀愛同居生未婚生子的多了,在一段時期內的伴侶也是固定的,一般不可能同時存在幾個伴侶。 所以說,所謂的忠誠,更多的是是雙方感情上的互相約束。根本不存在因為法律規定而選擇忠誠(尤其是在中國這種婚姻法下,對出軌者沒什麼懲罰措施),所以法律怎麼改意義不大,主要看夫妻雙方內部的相互制衡。
悄悄提問:那被娶為二房後還可以嫁二夫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