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很多的是没有算过自己的咀嚼次数吗?东西只要不是那种面粥豆腐之类的软东西,像肉类米饭馒头这种,嚼十几二十下根本就嚼不烂好吗。嚼十几二十下仅仅只是把大部分切成小部分,小部分根本没嚼烂,这样直接吃胃不会不舒服?难道大部分人吃饭都是生吞的?

不信你们今天吃饭的时候可以试一下,其实你自己不知不觉都嚼了很多次,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三十三次真的不多。


个人喜好。不过个人建议不要,长期运动咬肌会变成方脸。影响外观。。

四五十下的确有点夸张了。


因为面包这种精细碳水,被口水打湿之后顺著嗓子眼就能滑下去,所以网友们才会觉得咀嚼30多下挺多的了,况且四千年那一口明显也是小口。

面包如果不是高含量全麦粗粮的,要比馒头米饭松软得多,蓬松 柔软 真的很好咽,更别提肉了,没法比


我一女汉子,只有四五下。

照你这个吃法,可有饭友和你一起吃饭?可等的起?

牙齿磨损的也很严重吧。


别怀疑自己。

我从小嗓子眼儿细,吃红枣都是煮熟之后姥姥剥皮再吃。

从初中住校开始不管俩人吃饭还是一群人一起一直都是我最后一个,而且是在他们一边吃一边谈笑风生,而我被强制哑巴专心吃饭的情况下。

跟我弟这种壮汉吃饭,点了两份他吃一份半,不是我胃口小,是我吃的慢。因为这个他没少挨打也没少长肉。

我爸是喜欢在店内就餐不喜欢打包带走的人,就他吃过了纯粹带我吃饭也喜欢留我在店内就餐,次数多了都开始让打包带走了,他实在等的难受。

导致我现在咬肌巨大,别人脸胖是因为肉多,我脸胖是咬肌大。

今天吃煎饼果子特意数了一下,按鞠婧炜小口吃法嚼22下,我本人正常大口正常吃法嚼7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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