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過一個帖子說明:
1.有些不適合商業推廣2.推廣出來容易變味兒3.談到保護 傳承人自己都不願展示或者延續,我們也沒有能力保護 而順應時代的自然會生存下去所以記錄它的一生就是我們能做的
一切順其自然好了
我想知道除了了解一段過去歷史還有其他意義嗎
謝邀。
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所以是非物質,在於它的精神性和文化性,我們所要傳承的,更多的是這項遺產本身所蘊含的精神文化價值。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非物質的文化的遺產,中華民族才得以在它們的熏陶下成為今天的模樣。
非遺涵蓋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包括民間文學、傳統歌舞、民間美術、手工技藝、傳統醫藥、體育雜技和民俗節日幾類。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華夏大地因著不同的地理氣候條件,孕育了諸多具有豐富文化價值的獨特民族風情的精神寶藏,如果我們任由它們消亡,一個都不去傳承,那麼試想一下,國粹京劇沒有人唱,中醫藥無人精通,中國人不再過中秋節春節,景德鎮啊各種刺繡技藝什麼嗩吶二胡我們全部讓他們消失,那麼中華民族還有靈魂嗎?
每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有它自己獨特的傳承保護方式,誰說商業化就一定變味了呢?將它市場化、融入現代人的日常生活當中去,是對非遺目前最好的傳承方式。
口說無憑,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