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丢了个快递,就在小区,我找到证据知道是谁偷的,而且这个人是小区的惯偷丢快递的人不胜枚举,报案给民警,民警过来拍照做笔录看录像各种证据一清二楚,说会找人来排查,而后不了了之。

还有许多其他人被偷窃的经历也都差不多,民警会走一套完整程序然后置之不理。想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状况?社会上对于这种偷窃行为的容忍度这么高吗?那么怎么才能惩治这种惯偷的窃贼


一般地,不是民警,各国警察对盗窃的破案率都是偏低的。民警是指人民警察,特指我国带编制警察。

因为盗窃危害性不算大,但是追寻难度甚至不低于杀人案的追查难度。(人多的地方杀人,目击者很多;人少的地方,容易排查。)在不是很闲的时候,一般还是不会优先处理的。

派出所忙什么?各种市民纠纷、打架,这种双方很激烈的要调解,而且这些玩意调解起来一搞就得几个小时。而且这种玩意占多数,打架严重了还有办拘留的事宜。各种报警的写材料...除了纠纷之外,比较多的还有盗窃……诈骗……(受害者来报警,警察做笔录)一般当事人来做笔录,半小时能搞得完一单就已经是相当快了,一般耗时约一小时。当然以上说到的警察压根不是用来查案的。查案的还有派出所里刑警,但是严重的打架要处理,盗窃也处理。要说刑警忙成狗,也不然。实际上确实不是天天有大案要案,但是空余的时间间隙用来查小偷小摸很可能是徒劳无果。刚刚说过了,查盗窃案有时难度不亚于搞个杀人案。一个派出所可能要案不多,但是辖区也不大!警察视频追寻小偷三两下就出了辖区,那好,打报告到分局请调别的辖区的监控咯。或者提交这个盗窃案给分局咯。然后分局下属每一个派出所的盗窃案都收?刚刚说了,一个派出所没什么要案,但是作为十多个派出所的上级,分局就可以时常有要案了。

综上所述,有时刑警确有稍息空闲也是不会查那些线索渺茫的盗窃。当然这是大情况而已,实际上警察还是会破一些盗窃案的,便衣也时常抓一些小偷回来,但是盗窃案发数量多,偶尔破获的盗窃案,还是不足以挽回盗窃破案率让人的满意度。回到题主的问题,如果真的简单如题主所说,证据确凿,又能找得到嫌疑人的情况下,警察不抓,那就是不作为了。前提是真的如题主所说。真能知道是谁(找得到人)。若果仅仅是监控拍到那个人就说「知道是谁」,从而希望警察一定抓到那个人,那么请回顾我前面所写的答案。

最后,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未来盗窃会慢慢重视起来,破案率也会增加。请拭目以待


随便写点一下吧,有些没有查过权威数据。

第一,先给自己个台阶下:全世界侵财案件的破案率都很低。

第二,现在交通工具太发达了,大多数系列案件都是流窜的,有地市内各县城流窜的;有省内流窜的;还有跨省流窜的。一方面给案件破获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这么给你说,各个公安局之间「壁垒」是超乎你们想像的,除了懒政推皮球的(这种其实很少),大多都是案子线索藏著掖著,生怕别的地方掌握了抢先自己把人抓了。

第三,现在对于「余罪」的挖掘难度明显增加,而挖掘的力度却显著降低。一个作案很多的嫌疑人,抓到以后呢,有一些案子他真的实在想不起来了,有一些他死不承认的,还有一些可能各种原因检察院不认定的,还有一些我们警察根本不掌握的,实际上最后起诉的案件可能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其实我可以负责人的说,那些偷过你手机的,掏过你钱包的小偷肯定都被抓到过,但是涉及你的案子没有挖出来……

余罪难挖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要解释大概又能说一大堆……

第四,现在确实各种监控很多,有些盗窃案发了以后,作为受害人的你们可能都会很轻易的找到嫌疑人清楚的照片……但是我说实话,人像识别不靠谱啊,除非照片我们认识,不然你给我看了我也干瞪眼……人脸识别技术远没有达到他们吹嘘的程度(也许我小地方警察,没见识)。

最后吹嘘一下,2016年我们县城侵财案件的破案率达到了40%左右,其中第三季度一度到了60%以上。(至于2017年?呃……去年的表我没见呀……)
看了所有回答,都很正面,居然都认为这是可以理解和宽容的。确实,警察也是人,警察也不过就是一个职业,不必求全责备。如果把盗窃当做命案必破,可能会很累,但是会有一个长期的良性转变,那就是作为犯罪行为,盗窃的成本过高,社会秩序也会变好。当下,盗窃几乎没人管,然后呢,小偷闲著也是闲著,为什么不偷呢?给个不偷的理由先……

圣母们,别来喷,没意义,警察这个职业就是做这个的,是职责所在,对盗窃宽容,只记录后不作为就是渎职,谁也别洗地。案件有难度破不了,可以理解,但是记录完就算尽职尽责的警察不要也罢,对社会安定没啥存在必要。


基层没钱,缺人,所以先挑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办。1.案件侦破成本远高于你的想像,要是不计成本逢案必办,在人力充足,设备齐全的条件下以目前的技术水准可以达到九成以上的破案率,可要是真这么干了,国库撑不过三天。2.基层警力缺乏,人手和精力都有限,造成案件大量积压,最后变成过了追诉时效的陈年旧案,只能写进卷宗了事。

3.监所爆满而且有严格准入条件,而且由于某些境外人权组织的要求,监所内已经没有高强度劳动,伙食标准超过分局食堂。


看到有些说因为盗窃案危害性不大不重视的,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对于盗窃案,或者范围扩大一点,偷抢骗统称为侵财案件,是与群众最密切相关的,也是群众最关心的,谁没丢过个东西,谁没被偷过,可能很少有人敢说没有。公安机关不论派出所还是刑警队对于侵财案件打击人数和破案数都是有非常繁重的任务的,而且加班加点搞案子主要搞的也是侵财案件,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认为盗窃案或者整个侵财类案件破案率较低,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案件基数太大,因为人越多的地方侵财案件发案率越高,城市高于农村,繁华地段高于一般地段,居民自建房高于居民小区,大城市高于中小城市,每天都在发生著各种各样案值不同的侵财案件。2,犯罪成本与破案成本比例悬殊,嫌疑人作案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想法,想要弄到钱,就去实施犯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本身在任何方面可能没有交集,就是偶然的选择了被害人,极少数案件是专门针对某人或某地有计划的实施,所以在因果关系方面很难排查,不像杀人案大多数都是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千丝万缕的联系。破一件盗窃案与破一件杀人案在理论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破案方法手段也大同小异,所以说破案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远远大于犯罪成本。办案人员办一件案子的时间内又会有新的案件发生,导致越积越多。3,现代化交通发达,嫌疑人流动性很大,为破案增加了难度。在当地抓到嫌疑人破当地案件容易,但要深挖犯罪破跨省跨市的案件因为对于其他地方案件之前也没有了解过,一般想挖不太容易。4,盗窃案收集证据不会因为案值大小而有不同的标准,法律规定就是法律规定,证据不足就无法定案,导致很多案件抓到人却最终因证据不足而导致不能起诉,这里面有发案时间,空间,现场被破坏等客观原因,也有不少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主观原因。5,说破案率不高是事实,但是破案数确实不少,各地看守所,监狱里面关押的犯人绝大对数还是因为侵财案件被判刑的。 最后说一点,想提高当地破案率,重点不是破多少案,当然破的越多越好,重点在于控制发案,控制发案就是要加强防范,站在群众角度就是做好防盗防骗的措施,家中不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出门照看好自己的钱包物品,停车要放在正规停车场,不在车内存放现金和包,不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天上掉馅饼的财富。社会治安力量要做好巡逻守护,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宣传到位,加大巡逻力度,毕竟大多数侵财案件只要自己多加防范还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出门反锁,家里有条件的装报警器,停车停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停车带,出门不跟陌生人认老乡搭便车,接到陌生电话谈钱一律不谈。还有就是严打黄赌毒,盗窃嫌疑人大多数也是因为好吃懒做,沾染恶习,所以才会盗窃作案,不给这些丑恶现象生存的空间作案的人自然也会减少,还有就是法律对于侵财案件以案值来判刑,还是有点轻了,刑罚重的话那么就会震慑犯罪。 个人观点,说的不对也请嘴下留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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