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一下。最好能多角度详细分析,谢谢。


什么疾病最可怕?

没药可治的,吃了药还一大堆副作用的,不吃药病情就会恶化,甚至要做好终身服药准备的疾病是最可怕的,而艾滋病,全占了。

不吃药的话,平均过2-8年,身体会死于小感冒,普通细菌感染,下图恶心,请慎翻。

这是网上的图片,一个是皮疹,一个是念珠菌感染。

及时吃药治疗的患者,寿命正常,外观正常,免疫正常,但是皮囊里包裹的肝肾等器官免不了要遭罪,所以吃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可怕,免疫系统尚完好,也可以吃抗病毒药物维持CD4.

一旦到达艾滋病发病期,那真的很可怕,我为鱼肉,所有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都为刀俎,免疫系统丧失,没有任何抵抗能力,任其宰割。甚至被自己身体内的有益菌杀死。

现状我列一下艾滋病期常见的疾病:

1、结核 结核病可发生在任何CD4+T淋巴细胞计数水平的艾滋病患者。

2、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艾滋病患者可并发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其中主要为鸟分枝杆菌(MAC)感染。

3、巨细胞病毒感染 巨细胞病毒(CMV)感染是艾滋病患者最常见的疱疹病毒感染。CMV可侵犯患者多个器官系统,包括眼睛、肺、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其中巨细胞病毒视网膜脉络膜炎是艾滋病患者最常见的CMV感染。患者常表现为快速视力下降,确诊有赖于眼底镜检查。

4、单纯疱疹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包括生殖器单纯疱疹、重型黏膜单纯疱疹、局部皮肤带状疱疹、严重的皮肤黏膜病变、急性视网膜坏死。

5、弓形虫脑病,临床表现为局灶或弥漫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6、真菌感染,临床上常见的是假丝酵母菌感染和新型隐球菌感染。

7、卡波西肉瘤

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的列举了,反正就是免疫系统被破坏很可怕。但一个疾病的可怕不能单一看一方面,还要看他的传播途径、方式;治疗方案;治愈率等。综合来说艾滋还是相当可怕的,所以了解它,适当的保护自己还是很有必要的。


HIV 感染人体后,会在人体内高速复制,破坏支撑人体免疫功能的 CD4-T 淋巴细胞,导致其数量逐渐下降。免疫机能崩溃,人体便无法抵御各种疾病的侵袭,最终怪病缠身,彻底崩溃,等待这副皮囊的便只剩了死亡。

1959 年·刚果·金沙萨

1959 年,刚果还是西欧国家的殖民地。它日后的首都,这个中部非洲最大的城市——金沙萨,当时还被称作利奥波德维尔。


在当地,一名班图族(Bantu)男子被诊断出了镰刀型红细胞贫血症(sickle cell anemia),一种遗传因素导致的血液疾病。从他身上抽取的血样,存在了一个血清库中。


同年,在刚果万里之外的加拿大,一名小男孩基坦·杜加刚满 6 岁。

1980 年·美国·洛杉矶

10 月,一场诡异事件发生了。


在加州洛杉矶的一所医院里,大夫们正在忙碌。他们接待了几位前来就诊的病患。事后证明,这些患者非比寻常。


曾经,这些患者十分健康,有些还孔武健壮。如今,他们却出现了各种症状。他们的喉咙里布满了白色凝乳状真菌,几乎阻塞了食管;肺部出现了肿胀,呼吸困难得接近窒息;身上生出了紫黑色的斑斑块块,仿佛周身被毒虫咬过一般……


诊断结果显示,他们的免疫系统几近崩溃。


医生们用上了当时最先进的医疗手段,希望能挽救这几条濒死的生命。然而回天无力,一名 33 岁的患者在发病仅仅 4 个月后,就在痛苦之中与世界告别。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当地的西达赛奈医学中心(Cedars-Sinai Medical Center),一名 20 多岁的华裔见习医生也接触到了这样的怪病案例。他叫大卫·何,中文名是何大一。

1981 年·美国·亚特兰大

在洛杉矶医院,这种可怕的疾病的成因仍然扑朔迷离。医学界开始了正本清源的事后调查。


6 月,亚特兰大的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率先表态。在《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Morbidity and Mortality Weekly Report)上,它发表了关于这些怪病的报告。这种怪病有了历史上第一次正式记载。


1982 年,这种疾病有了名字: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根据其英文简称 AIDS,人们将它称作「艾滋病」。几年后,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正式确认了导致艾滋病的元凶,一种被命名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的病毒,简称 HIV。


科学家逐渐发现,HIV 感染人体后,会在人体内高速复制,破坏支撑人体免疫功能的 CD4-T 淋巴细胞,导致其数量逐渐下降。免疫机能崩溃,人体便无法抵御各种疾病的侵袭,最终怪病缠身,彻底崩溃,等待这副皮囊的便只剩了死亡。


效果图:血液中的 HIV


(圆饼状物体为红细胞,表面多刺的球形物体为 HIV)

1984 年·加拿大·魁北克

基坦·杜加死了。在有些人看来,他总算死了。


杜加的死因,是艾滋病引发的肾功能衰竭。在大众眼中,正是这位万恶的「零号患者」,将可怕的艾滋病从非洲带到了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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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点就是无法治愈,这是最可怕的!当感染者体内的免疫细胞已无法与HIV抗衡时,就标志著进入HIV感染的最后阶段,称有症状期,这时,感染者被叫作艾滋病患者。

AIDS病人,会出现各种并发症,如连片皮肤疱疹、脑膜炎、癌症、肺结核、肝炎等,一个一百多斤的男性体重可以下降到七十多斤,眼睛深陷,毛发脱落,肌肉萎缩,呼吸困难,皮肤奇痒难耐,甚至出现痴呆症,失去记忆,临死前如同一个包著皮的骷髅。

感染者的无症状期持续的时间可长可短,少则为2年,多的可达20年,其长短与感染途径密切相关。


这个病本身不算太可怕,我接触病人很多年身体都没事。但这个病麻烦的是生活上,第一你必须终身服药。第二,你需要保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第三,万一有个小病小灾需要住院,只能去传染病医院,即使在传染病医院,涉及到开刀的情况,医生不到万不得已,基本上也不愿意给做手术。小病也能让病人一筹莫展,只能去省院或者北京治疗,费用不说,实在是太麻烦。所以关于艾滋病,真正的问题还是世人的偏见,不过这种偏见也可以理解,不得这个病谁会真正去了解它呢?避之唯恐不及。


可怕,因为一旦得病就需要终生服药,遭受歧视。

不可怕,因为非高危人群被传染的概率几乎为0.

最后,艾滋恐惧是病,得治。


慢性病而已,不可怕。如果你得了二型糖尿病,比hiv麻烦多了。它真正可怕的是人们因为无知产生的偏见和歧视对病人的伤害。

艾滋病恐惧症是病,得治。


科普一发。

HIV的可怕主要是社会压力。以及它现在依然不可治愈这一事实。

但HIV并非不可治疗。目前至少在中国,HIV患者可以免费在疾控中心拿药,把体内病毒载量控制到极低,免疫能力维持在正常水平,传染性削减到0,并且维持正常的生命长度。随著药物研发的进步,治疗HIV的药会副作用也会越来越小(现在美国供应的药基本已经没有副作用了)。

只要按时吃药,HIV不可怕,但能不感染还是不要感染,毕竟谁也不想一辈子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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