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5月28日下午通過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版國安法。(美聯社)

中國人大5月28日下午通過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版國安法。(美聯社)

視《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為國安立法唯一途徑,一直以來是港府與北京的看法。二○○二至○三年,特區政府曾試圖依據二十三條訂立國安法失敗,但北京從未放棄在港製定國安法的目標。二十三條爭議之後,北京並未凌駕港府試圖自行立法,只是不斷催促港府依據二十三條再試。

去年反送中運動持續不斷的街頭示威活動,顯然已讓北京失去耐心,於是今年人大直接拋出代為立法。但中國究竟是否有權為香港製定國安法?這看似法律技術性的問題,卻是中國是否違反「一國兩制」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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