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規定了該市文明養犬的種種細則。

寧波規定了該市文明養犬的種種細則。

犬鏈、犬牌、嘴套……這將是接下來浙江省寧波市居民出門的必備"遛狗套裝"。5月18日,《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新聞發佈會召開,規定了該市文明養犬的種種細則。

養犬看似是小事、私事,實則是關乎公共利益、城市文明的大事。"考慮到寧波市養犬活動現狀和養犬管理工作實際,<條例>明確本市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域養犬管理,實行各有側重的管理制度。"浙江省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法工委主任陳德良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條例》規定,重點管理區攜犬出戶要爲犬隻佩戴有效犬牌、嘴套;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以犬鏈有效管控犬隻;在電梯或者樓梯等狹小空間,要採取收緊犬鏈或者懷抱犬隻等方式主動避讓他人;及時清理犬隻排泄物。另外,在一般管理區攜烈性犬出戶要做到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以犬鏈有效管控犬隻,並佩戴嘴套、主動避讓他人。

爲進一步理清管理職責,《條例》規定了政府、部門、基層羣衆自治性組織等在養犬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其中,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犬隻擾民傷人事件處置、重點管理區內犬隻準養登記等工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犬隻收容留檢、重點管理區內流浪犬捕捉等和犬隻未拴犬鏈、未戴嘴套等破壞公共場所市容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爲查處;農業農村部門則負責犬隻免疫等工作

此外,《條例》第三章還對養犬人飼養犬隻、攜犬出戶的衆多行爲細節作了規範,例如養犬應當在居住場所內飼養,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嚴禁遺棄、虐待犬隻等。針對攜犬出戶,《條例》規定了要以規定長度的犬鏈有效管控犬隻,爲大型犬佩戴嘴套等出行細節,還規定了禁止攜犬進入的場所,強調了犬隻傷人後養犬人將受害人送診的義務。

據悉,《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經過寧波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於2019年12月審議通過,並於2020年3月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原題爲:《浙江寧波明確養犬管理細則規定"遛狗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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