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登记法 民宿不需营业登记证吗???

请问只要有营业的场所是否皆须营业登记证?还是有特例呢??路边流动摊贩?像民宿需不需要也要有营利登记证阿???因为前些日子到东部某间民宿,事前有通知说会与大陆同胞一起前往,需租借5辆机车,对方回答没问题,说没关系,最后抵达民宿收了钱却已没驾照为由,不租借机车给其他朋友打算退宿,最后说只需再请其他台湾朋友传驾照影本即可,最后还是不租借.......回家后上网刚好看到营业登记,就顺便查看那间可恶的民宿结果没有营业登记耶!这样算不算逃漏税???以为有误就在查,其他家有的有,有的没有,后悔当时吵架没直接叫警察,所以请问民宿的经营是否不用登记营业登记?若遇到这样的不守信用的店家怎么办???

营业登记是看规模 :

http://sme.nat.gov.tw/Web/layout/news_detail.jsp?id=2852

依财政部90年12月27日台财税字第0900071529号函规定,乡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数5间以下客房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雇用员工,自行经营情形下,将民宿视为家庭副业,得免办营业登记,免征营业税

商业登记法第5条:下列各款小规模商业,得免依本法申请登记:

一、摊贩。

二、家庭农、林、渔、牧业者。

三、家庭手工业者。

四、民宿经营者。

五、每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者。

我觉得你应该平心静气考虑他的处境,把机车租借给没有驾照的人,万一出事谁负责,他们是有责任的,他们对车况路况都不熟悉,如果是我也不敢租借,这是原则问题,万一出事你们会不会反过来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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