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性至孝,繼母硃氏遇之無道,祥愈恭謹。

——《資治通鑒?卷七十七?魏紀九》

今天我們來聊聊中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琅琊王氏.......的祖先——王祥。

雖然王氏將自己的始祖一直上溯至東周,但事實上,真正光大了王氏門楣,在六朝享盡風流的,是魏晉之間的這位名士:王 祥 。

這位在中國歷史上都算大大有名的人物,名聲既不來自於官位,也不是來自於功業,而是主要靠了德行: 王祥能有多孝呢? 最為有名的當然是他「卧冰求鯉」的故事:據說王祥的母親生病了,特別想吃鯉魚,但當時天寒地凍,河水結冰,根本就沒有辦法打魚。王祥於是脫掉衣服,躺在冰面上,試圖用自己的體溫融化堅冰。 上天被王祥的這種孝行所感動,讓河面自動裂開了一個大洞,鯉魚從冰面下接二連三的跳出來,跳到王祥的懷裡。王祥趕忙抱著魚回家,燉了一鍋美美的魚湯給親愛的麻麻喝。 這個故事被記載到了《二十四孝》當中,真實性幾乎為零,大家聽聽就好了。但這裡有一個小細節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王祥的這位媽媽可不是親媽,而是後媽。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後媽都是心狠手辣形象惡毒的。也有不少後媽能做到心懷仁愛,對前妻所生的兒子視如己出,倍加關心。但可惜,王祥並沒有這樣好的福氣,他的後媽朱氏偏生就是童話里標配的那種後媽,手段極其歹毒,一心想要置王祥於死地。 朱氏對待王祥,只能用虐待來形容。尤其是在自己有了兒子王覽後,更是經常打罵王祥,拳打腳踢都不是事兒,皮鞭鐵棍都一起上,打不死人不罷休。王覽還是幾歲小孩的時候,就看不下去這種人間惡行了。每逢朱氏打罵王祥,王覽就撲進媽媽的懷裡求情。 後來王祥結了婚,朱氏就對王祥夫妻一同施虐,王祥的妻子也毫無怨言,忍住委屈的眼淚,挺起驕傲的身軀任由惡婆婆拳打腳踢。之後王祥的名望逐漸升高,朱氏更羨慕嫉妒得不要不要的,準備用毒酒毒死王祥。王覽在得知後,從哥哥手中搶過了酒杯,朱氏害怕自己的親兒子被毒死,只得作罷。 可即便如此,王祥也依然孝順得無怨無悔,隱居三十多年奉養朱氏,多次拒絕州郡的徵辟。朱氏死後,王祥痛哭不已,悲傷到要靠拄著拐杖才能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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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王祥在孝行方面最主要的事迹。

卧冰求鯉的故事不符合馬克思主義者無神論的觀點,我們可以確然無疑地認為這是編造的。但後半部分朱氏對王祥的虐待,《晉書》卻言之鑿鑿,由不得我們不信。 我們如果站在現代人的角度來理解王祥的行為,會覺得處處透著怪異:王祥的這種行為實在太過於反人性,後媽這麼對待他,他卻能無怨無悔一如既往,這不僅一般人做不到,就是不一般的人也做不到。 因此,我們只有換一個角度,置身於王祥當時的環境之中,才可能會得到一些不一樣的收穫。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這是儒家對家庭所要求的最基本準則,也是整個中國古代社會中一以貫之的原則。但需要注意的是,孔孟活動的年代,在東周,但真正將孝行提升為整個社會的共同價值觀,卻已經是兩漢時候的事。這種提高,是伴隨著國家權力的介入,以及相應的制度安排而確立的:察舉制。

兩漢開國幾十年後,人才的缺乏逐漸成為困擾朝廷的一大問題。人人都搶著想當官,但帝國招收官吏總還是需要一定的規則的。就好比如今的企業搞校招,面對著一大群沒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生,總得一看學校二看成績三看社會活動經歷。

但在科舉未開的漢朝,這些參考條件卻統統都沒有。地方官吏在選拔人才時,面對著的就是一群鄉民。由於沒有參考依據,如何考核他們分定優劣,其實是一個很難的過程。 這時候,「孝行」就變成了一個很好的考核標準。 為什麼呢?因為考核孝行能滿足人才選拔的兩大原則:不易造假,有區分度。 首 先 ,一個完善的考核機制,應該儘可能地對長周期加以考核。如今很多人反對高考「一考定終生」,就是因為高考中有很多偶發因素會影響結果,但考生卻沒有任何修正機會。因此很多人建議加大對平時考察的力度——這種思考方式的出發點,就是對長周期進行考核。

其 次 ,孝順父母這種事,不是說檢察人員來了你突擊準備一下就能矇混過關的。這當中會有父母的證言證詞,父母生活狀態的客觀呈現,以及鄉里鄉親的周遭評議......每一項都是牽涉長期的工作,很難被造假——你要是都能造假,那跟真的其實也差不了多少了。

經年累月的孝行並非舉手之勞,而需要付出相當多的心血,這勢必就能淘汰掉一些人:不是所有人都能堅持完成的。到這裡,區分度就出來了。 難以造假,又具有區分度,孝行因此很容易就成為了漢帝國選拔人才的主要標準。 而在了解了這個背景以後,回頭再看王祥這麼多年的艱辛,你是不是會有一些別樣的收穫? 王祥這麼拼,肯定不是心甘情願甘之如飴的,而是充滿了自己的苦衷——很可能只是因為運氣不好,投胎的時候不小心選到了hardest模式。但人家心氣高能隱忍,以常人無法想像的堅韌,硬生生地把這局遊戲給通了關。

在當時的考核機制下,王祥面對著這麼一個極品的後媽,既是災難,也是歷練。說是災難,是因為一般人面對著這樣的開局,都會把事情搞砸,背上不孝的罪名。說是歷練,則在於王祥靠著自己的堅韌,在這樣一種環境中居然逃出生天,這更彰顯了他的與眾不同。

你如果只把一個歷史事件抽出來單獨觀察,會發現其中充斥著怪異,以常人的邏輯無法理解。但你若把它放回到歷史的真實場景中,結合當時的現實來考慮,自然就會有豁然開朗的感覺。 人的行為,都是基於他當時所處的環境做出的。拋開環境來談行為,這不是從具體到一般,而是忽略了條件來看結論,註定不可能得到正確的結果。 這個邏輯,在很多社會道德方面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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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來說「孝」。

孝當然是一種美德,但並不是說,美德之間都是絕對等價、沒有差別的。給父母提供儘可能好的生活條件,這當然是「孝」;但因此去偷竊或者貪污,就另當別論了。即便是美德,也要講究度。拋開「度」來談道德,都是耍流氓。 那麼,「孝」的「度」又在哪裡呢? 讓我們用一個最為老套的段子來做開場:你媽和你女朋友掉到水裡,你先救誰? 這個問題不管怎麼回答,答案都可能引起很多人的不適,我們在這裡不做探討。我們今天僅單純來分析一下問題本身:當你聽完我的問題之後,你並沒有產生什麼劇烈的不適感,對嗎?

但在以前可不是這樣的。只要把時間往前推150年,回到公元1869年,清同治八年,這個問題本身就絕對不可能成為問題。你要是敢提這個問題,那麼等待你的將是世人的道德指責,口水很快就能把你給淹死。

這種轉變,背後所折射的,其實就是道德的「度」的改變。現代人對於「孝」的要求,已經完全不像古代那麼高了。 而且不止於這個問題,在生活中的各方各面,很多人認為,我們千百年來所流傳的很多美德,其實都在逐漸消散。這是否是一種道德的滑坡呢? 在給出答案之前,我們得先從「家族」這個概念開始說起。 現代人,尤其是出身於城市的獨生女子一代,對於家族的感覺已經相當淡薄,很少有人能說明白「出五服」是什麼意思。甚至於親戚如果不多的話,可能連表哥和堂哥都分不大清楚。而至於說到血親和姻親之間有多大差距,那就更是只有翻書才找得到答案了

這些問題,只有出身於農村,尤其是來自於自然村落中的人,才會了如指掌。因為他們從小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年紀相當的玩伴中,有些是哥哥、弟弟,有些是叔叔、侄兒;村裡絕大部分人都是同一個姓,每個人七拐八拐的總能攀上點親戚;逢年過節,得給數不清的長輩們磕頭拜年。 這種場景,對於從小在城市長大的人來說是新奇的。但事實上,這不過只是城裡人的少見多怪,因為在過去兩千多年的時間裡,絕大部分中國人的生存方式,都是這樣的。 家族聚居。 古人雖然會分家,但這種分家並不是說哥哥家住北京,弟弟家住南京。而是指兄弟們在經濟生活上相對獨立,說清楚了祖輩傳下來的地哪些是你家的,哪些是我家的;平時吃飯的時候各家單獨吃。 但是,在很大概率上,大家還是住在一起的。無非只是一個大院子里,東邊的房子屬於哥哥,西邊的房子屬於弟弟而已。 從一個祖先繁衍出巨大的家族,這種現象在我們過去的歷史中隨處可見。現如今村一級的地名中,還保留有大量的張家村、李家屯......而這無一不反映出一個現實:聚居是以家族為單元的

這種生活模式之所以會存在,首先是因為一個硬性約束條件的存在:土地是固定的。 如果土地是一家生計的最主要來源,那麼子孫的繁衍就只會如大樹的成長一般,先落地生根,然後再枝繁葉茂;而不會像蒲公英撒籽一樣,隨風遷徙,飄散四方。這也是中華文明和西方文明在本源上的一個區別。中國人安土重遷,最深層次的原因,就是因為中華帝國立國以農業為本,而土地沒有辦法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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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土地之上,通過世代繁衍,聚居又產生出了其他的優勢,讓生在其中的人得以受益。

這種優勢,用現代的語言來說,就是社會保障。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這些都是19世紀才出現的新興事物。在此之前,個人的生老病死,絕大部分是不需要國家負責的。而在中國的古代社會,並沒有成熟的社會保障體系,這部分職能,事實上由家族所承擔。

《中國合伙人》里有這樣一個情節:

成冬青第二年高考失利,想再考一年,他的母親於是向親戚們借錢。但那個場景很是奇怪,成母一點求人的低姿態都沒有,反而以一種很理直氣壯的口氣跟大家說:「誰也不能跑!」而親戚們呢,也只是嘆息,沒有拒絕。

這就是對家族觀念的生動體現:每一個人都不是作為獨立的個體,或者家庭中的一員而存在的,而是作為家族中的一員所存在的。成冬青既然想要再考大學,那麼整個家族的人就都得負擔起他的生活,這並不用靠成母的懇求而來,而是家族共同的責任。

這種聚居形式,優勢在於相互之間的協作成本會很小。一個家族,幾乎就是一個小社會,在這個環境中,儘管小家庭不管在物資或者勞力上都相互缺乏,但可以通過互通有無以彌補,聯繫的紐帶,不是金錢,而是親情。 老大家娶媳婦,所有的妯娌都會去幫忙;老二家的兒子考舉人,農忙時節別家的人會抽空來接應。當然,代價就是老大家的媳婦從此也得是妯娌中的一員;老二家的兒子如果中了舉人,日後對家族中的弱者必須給予一定的幫助或扶持——畢竟,你是這個家族一起供養出來的。 這種抱團聚居,對於抗禦外部風險有著重要作用。即便是在現代社會,因病致貧也隨處可見,更不要說在古代社會相對艱苦的生存環境之下了。單獨的家庭,在過去是幾乎沒有抵禦風險衝擊能力的。 反過來,家族中如果出現了一個有出息的人,那麼他也有責任和義務扶持整個家族。這種現象,以湘鄉曾氏最為典型。曾國藩的發跡,帶動起的是整個家族的飛黃騰達,甚至於遺澤至今。

  • 有人能脫離家族而存在嗎?當然也有。但是,那只是古代社會中極少數的一部分。對於絕大部分的人來說,他們都是沒有辦法脫離家族而生存的。

個人與家族,就這樣結成相互依存的緊密關係。個人是家族的一份子,家族為個人的生存提供保障。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家族,以及基於家族而形成的村落,就是社會互助組織的原始形態。

因此,在這種生存環境中,族長的權威是巨大的。而不讓祭祖的懲罰,又是極為嚴重的,這就相當於宣布你已經被驅逐出了家族。如果你讀過《白鹿原》,就會明白族長的權力能大到何種地步,而這種權威又來自於何處。 當人以家族的形式聚居,而家族又以血緣和姻親為紐帶,自然就會將孝行作為衡量行為的準則。否則,這個組織將根本無法維序。這才是孝行被古代中國提升到無與倫比地位的現實原因。

從這個角度出發,你就可以很多傳統社會的要求了,比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今人對這樣的觀念早已嗤之以鼻,但是,你若把自己代入到傳統社會中,就會發現不能為家族繁衍男性後代,對家族的壯大來說確實是一種拖累,是對於整個家族的失職。在家族眼裡,你當然就是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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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道德觀念會被強調,跟當時的社會現實一定是緊密相關的。 就好比「誠信」。近些年來,對公民誠信的要求越來越高。從表面上看,這是一種行政行為;但在根本上,這與商業社會的發展所相適應。誠信,是商業文明的根基之一。要想構建良好的商業文明,誠信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面對著誠信與孝行,如果非要二選一,那麼一百年前的人和現在的人,做出的選擇很有可能是不同的。一百年前的人,肯定是以孝為先。「親親相隱」是傳統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即便父母犯了錯殺了人,做子女的也沒有義務和責任檢舉揭發。而那些把真相供出來的子女,不但不會得到支持,反倒是會受到來自於官方的處罰。但如今,孝行已經不再是社會價值觀的主要準則,孝順不是坑蒙拐騙的理由。在二十四個字的核心價值觀中,也並沒有關於孝的要求。

但在一千七百多年前,李密在《陳情表》里又是怎麼說的呢?「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

如今,有些人很希望恢復古代中國對於孝道的重視,恢復傳統。而且,他們對於如今「世風日下」的世道,總是痛心疾首,感慨人心不古。但事實上,這些口口聲聲喊著要弘揚傳統文化的人,卻連傳統文化是怎麼來的都搞不清楚。 當今對於孝行的要求之所以降低,並不是因為什麼道德缺失。其關鍵在於,傳統的生活方式已經消亡,附著於其上的社會道德自然也只會伴隨消失。
  • 現代社會,幾乎已經將中國古代社會傳承了兩千多年的家族聚居模式完全顛覆。

首 先 ,工業時代的到來,將人從土地上解放了出來,使人的自由流動成為可能,這為家族聚居的消亡提供了必要性條件。 其 次 ,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個體家庭可以脫離於家族而獨立存在。生存單元的縮小,是社會發展水平提高的必然結果。 如果你對改革開放前的生活有所了解,就會知道在那個時代,即便是在城市裡,院子里的鄰居之間也是有互助性質的。你家家長下班時間晚,可以把孩子交給鄰居照看;隔壁家吃餃子,一定會給你家送來一碗,那是一個「遠親不如近鄰」的時代,類似於一個互助組織。 但到了現在,鄰里之間已經完全不存在這種關係。你所需要的一切,都可以從社會中購買得到,這讓鄰居對於你的意義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你的生活不再需要他的扶持,關起門來,你也能過好自己的生活。 也就是說,個人生活的幾乎所有必需品和服務,都已經完全可以從商品社會中購買得到,而不必需從周圍的環境中獲取。 甚至於,現如今連家庭都不再是一個人生存的基本單位了。當前的社會已經足以讓一個人終身不婚,只要你有能力獲得足夠的收入,那麼這個社會可以滿足你的一切合理需求。 最 後 ,由家族所提供的生存保障,已經全部被各種社會組織所承擔。諸如失業救濟、孤兒撫養、養老保障、社會保障等,在當代均已有相應的組織來承擔。 基於以上這些,家族聚居模式不復存在。用以維繫這種模式的無上孝道,自然也就退而求其次了——不是說孝行不重要了,而是相較於古代,已經遠沒有那麼高的要求了。

我們只要舉個小例子,就可以說清楚這種觀念的變化:讓媳婦給婆婆洗腳。

這種要求,在傳統社會中無可非議。不論是把女性作為男權社會的附屬,還是把已嫁出的女性看成是夫家家族中的一名成員,在孝行方面,對她的要求,自然都要跟丈夫看齊。 但到了現代社會,這種要求就不僅不合理,還相當過分了。在這個例子中,現代人更為關注的,只會是平等上的考量,這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而至於那些開倒車的要求,沒有了傳統社會的生存環境,附著於其上的要求自然也應該消失。

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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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 我們的說書時間

最後,讓我們再來交代一下王祥的結局。

王祥後來經歷了魏晉禪代,最終以太保致仕——對中國古代官制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太保是「三師」之一,也是人臣所能達到的最高的官職之一。 而在史籍的記載中,幾乎看不到王祥有多少實際能力。他之所以能忝列其中,孝行可能是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因素。 以孝行獲得天下大名的王祥,最開始官運並不旺。這跟他出仕時年紀已經太大有關:王祥出仕時已經接近四十歲,正好是曹丕篡漢的那一年(公元220年)。到高貴鄉公曹髦繼位前(公元254年),三十多年王祥才做到九卿,這個升遷速度並不算很快。 真正讓王祥的仕途有了飛躍性發展的,是曹髦。曹髦繼位時,王祥因迎立有功,獲封關內侯。 曹髦在位期間,有一次視察太學,任命王祥為三老,王祥於是以師長的身份南面而坐,向曹髦介紹治國之道。這件事象徵意義極大,它讓王祥獲得了帝師的身份。

而王祥真正牛逼的地方,則在於他對曹髦做到了「一魚兩吃」:

王祥的帝師還沒有做多久,幾年以後,曹髦就因為反對司馬昭專政而被刺死。王祥聽聞後,嚎啕大哭。 之後很快,王祥就被升了官,進入三公之列。 ......Why? 因為曹髦的被刺,在歷史上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它對司馬氏皇朝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使其在價值觀上難以邏輯自洽。雖然秦漢時期的忠君觀念還沒有後世那麼極端,但當眾把皇帝刺死,這依然是司馬氏永遠難以洗脫的罪名。 由於這件事,晉朝對「忠君」的觀念不像後世一般那麼強調。這就好比出軌後的夫妻,因為自己行為有虧,所以也就不大好意思要求對方忠貞。 但一個王朝又不能沒有自己的價值觀,怎麼辦呢?「孝」因此被提到了特別重視的地位,孝行也被當做最高美德來頌揚。 王祥就這麼一不小心,躺著佔了一個大便宜。 王祥以帝師之尊,於曹魏無所匡助,反而在曹髦死後升任三公,並在晉朝獲得三師的待遇。千載之下,自然非議頻頻。王鳴盛認為王祥是「貪鄙小人」;而王夫之,則認為王祥在司馬昭那裡搞政治投機。 可是,像王祥這樣的人,在那個年代中卻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方面如正文所述,是因為家族在當時作用巨大,因此孝行被格外看中;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忠君觀念還遠不像後世那麼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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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世上就真的沒有忠心之輩了嗎?

也不是。比如,司馬孚。 司馬孚是一個特別糾結的人。他的糾結,來自於身份和認同之間的巨大裂縫。 他的身份,首先是司馬懿的弟弟。 當年,司馬防共有八個兒子,個個是人中龍鳳。因為八人的表字之中都帶有「達」字,所以被時人稱為「司馬八達」。其中,司馬懿字仲達,司馬孚字叔達。 老大司馬朗死得早,司馬懿與司馬孚很早就在魏國身居高位,自然成為了司馬氏的中堅力量。這一層身份,決定了司馬孚在高平陵之變中的立場:當時,司馬孚與司馬師負責控制宮門,隔絕內外,是高平陵政變中的關鍵人物。 但除此之外,司馬孚跟司馬懿還有另一個共同的身份:他們都出自曹丕的私邸,在曹丕還是太子時就跟隨曹丕。其中,司馬懿跟曹丕可能還是好朋友。只是再深厚的友情也抵擋不住現實的誘惑,司馬懿終究還是義無反顧地走到了曹魏的對立面,篡奪了曹氏的權力。

這個場景如果放在政治鬥爭的環境中,可能很難形象化。但我們只要換個例子,你就知道司馬懿的行為有多麼下作了:

想想,你爺爺當年去世時,把你父親託付給他的好朋友照顧。十幾年後,你的父親去世,又把十歲的你託付給了這個好朋友。 然而,就是這麼個爺爺輩的老頭,最後卻竟然霸佔了你們家的家產!

司馬懿的無恥自不待言,但司馬孚卻不同,他雖然參與了司馬懿的一系列行動,但根據史料來看,他內心的想法可能跟司馬懿並不一樣。 廢除曹芳,改立曹髦為帝,這是司馬氏篡權過程中的一大標誌性事件。但此事的前後經過只有司馬師與司馬昭兄弟謀劃,司馬孚並未參與其中。 曹髦被刺死後,滿朝文武噤若寒蟬,也只有司馬孚跑過去抱著曹髦的屍體大哭。事後,又是司馬孚力排眾議,堅持以王禮將曹髦下葬。 曹髦死後,曹奐繼位,又過了幾年,禪位於司馬昭之子司馬炎。在曹奐退位之時,司馬孚不勝唏噓,對曹奐說,「臣死之日,固大魏之純臣也!」 這並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偽裝,而是司馬孚內心的真實寫照。入晉以後,司馬孚已經比皇帝司馬炎高出兩個輩分,極盡尊崇,並沒有什麼虛偽造作的必要。 到九十三歲去世時,司馬孚的遺命是這麼說的:

「有魏貞士河內溫縣司馬孚,字叔達,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終始若一。」

我是大魏的忠貞之士司馬孚,字叔達,既不能像伊尹、周公旦一樣匡扶幼主,又不能像伯夷和柳下惠一樣堅定正直,但立身行道,始終如一。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司馬孚臨終的這番遺言,應該被看做是他對自己矛盾人生的直白。在他的內心深處,他是忠於大魏王朝的;但他的家族身份,又不允許他這麼做。

當兄弟司馬懿走上了那條路,他也只能跟著一起走。作為家族中的成員,司馬懿的路就是他的路,他沒得選,只能是一條路跟到黑。所以他才會參與高平陵政變,並在司馬師執政期間,以七十多歲的高齡兩次領兵出征。 但他依然有自己的堅持,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堅持表達內心的忠貞。即便於事無補,他也不參與司馬師廢帝的行為,並在曹髦死後為他爭取禮儀。到曹奐退位時,他又唏噓不已,最終留下這樣一番遺言。在一般人看來,他或許就是在作偽,就是個立著牌坊的婊子。但別忘了,六朝時期,只有孝子,不見忠臣。家族的利益,是要置身於國家之上的。 對於司馬孚而言,他能做的,也就只有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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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舉制之下的民間野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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