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产总今递交陈情书到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桃产总今递交陈情书给劳动部,希望劳动部可以落实劳检。(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面对桃产总提出的诉求,劳动部今(23)日也做出回应,有关如《劳动基准法》、《职工福利金条例》、《劳动检查法》等劳动法令涉及复数工会之争议,现正收集各方建言,通盘研议中。

桃产总今天指称,桃园市劳动局前往长荣国际储运劳检时,擅自限制工会陪同检查人数,且在工会人员陪同劳检时,劳检员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使「工会陪检权」形同虚设,沦为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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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表示,由于产(职)业工会对于各该产业运作及特性较为熟悉,劳政主管机关于实施劳动检查,如果认为有必要时,得依《劳动检查法》第23条有关陪同鉴定之规定,邀请其指派适当人员参与陪同。劳动部也进一步说明,依据《劳动检查法》规定,劳检时并没有限制工会陪同人数,基本上就是以检查结果顺遂为原则。

劳动部指出,劳检员都是依照劳动检查法来进行检查,依法有权力可以跟有关单位调阅劳工清册、出勤表等相关资料,但同时劳检员也要对有关事业单位恪遵资料保密义务。

最后,劳动部强调,针对工会今天提出的个案,劳动部将与桃园市政府联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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