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主持军礼欢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海妮总统伉俪▼。(图/记者屠惠刚摄)

▲蔡英文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海妮总统伉俪。(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表示我对太平洋友邦国家的重视,并基于签证待遇平等互惠原则,依据我国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两国国民互免签证协定,外交部15日宣布,自19日起,我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互予对方国民入境免签证待遇。

外交部表示,此为继我与诺鲁共和国、吐瓦鲁及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区友邦后,再次与我邦交国实施的双边互免签证待遇安排。该措施要点包含,两国国民于彼此国境旅行时可免签证停留90天,我原予马国国民电子签证待遇将自同日起相应取消;两国国民所持护照(含普通、外交及公务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

适用免签证的我国国民指任何具中华民国(台湾)国籍的个人;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国民则是指具该国国籍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个人,包含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宪法生效日前,出生即取得太平洋群岛托管地国籍,并持续为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国民者;或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宪法生效当日及其后,出生即取得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国籍者。

外交部指出,基于平等互惠及对友邦的重视,我与太平洋其他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国、帛琉共和国及索罗门群岛,亦将于近期相关行政程序完备后陆续开放免签待遇,以落实总统蔡英文去年「永续南岛 携手共好--太平洋友邦之旅」推动予我太平洋6友邦免签证待遇的承诺,盼借此增进双方人民的交流及了解,并深化互动及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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