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火(图/达志/示意图)

▲北检澄清,物烧毁的证物与何智辉遭重判13年的贪污案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周刊踢爆台北地检署误将前苗栗县长何智辉贪污案证据烧毁,北检强调,烧毁的部分为2010年间侦破的法官陈荣和贪渎案,搜索相关被告包括何智辉的证据,并非重判13年的案件。而事件发生后,实已在2014年,便召开考绩会进行惩处,赃物库股长、书记官2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北检表示,何智辉被重判13年刑期部分,为苗栗铜锣基地补偿金贪污案,该案已定谳,并不会因误烧证物而「免关」。被烧毁的证物部分,为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贪渎案中,搜索涉案被告,包括何智辉时扣押的证物,该案何智辉获改判无罪。

而误烧事件发生,北检早于2014年分案调查,确认为北检委托办理一般物品销毁工作的厂商员工,搬运待销毁物品时,误认待清点赃物为待销毁赃物。2014年10月23日,北检召开考绩会讨论惩处,包括当时的赃物库股长,以及书记官2人,各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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