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警察抓獲了兩名一同作案的嫌疑犯,分別把他們放到兩個房間里審訊。兩個人都不知道同伴跟警察說了什麼。警方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如果兩個人都認罪,各判5年;如果兩個人都不認罪,則各判1年;如果只有一個認罪,那麼認罪的這個人將被釋放,不認罪的那個人要判10年。如果你是其中一名囚徒,你會怎麼選擇?

以上帝的視角來看,兩個人都選擇不認罪,也就是包庇對方,是一種最優策略,每個人只要判1年。然而囚徒的內心卻是複雜的:對囚徒A來說,要分析兩種情況,也就是囚徒B認罪和不認罪的兩種可能性。第一種情況,囚徒B沒認罪。這個時候囚徒A認罪,會被無罪釋放;囚徒A不認罪,會被判1年。那相比之下對囚徒A來說,認罪是更優的策略。第二種情況,囚徒B認罪。這時候如果囚徒A也認罪,會被判5年;囚徒A不認罪,就要被判10年。相比之下,認罪仍然是對囚徒A來說最優的方案。不難發現,無論囚徒B選擇認罪或者不認罪,囚徒A的最優策略都是認罪。這樣一來,只要兩名囚徒足夠理性,幾乎必然雙雙選擇坦白從寬,各判5年。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但你確定,那個「豬隊友」不會是你嗎?

囚徒困境最早是由普林斯頓大學的數學家阿爾伯特塔克在1950年提出的,它告訴我們,每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足夠理性的人會優先追求個人利益,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是,當大家都從利己的角度出發的時候,結果卻往往是損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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