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願意被調崗,怎麼辦?

每年的歲末年初,為了適應新一年業務發展需要,許多企業免不了要進行組織架構變動和人員崗位的調整。這時候,HR就很有可能會碰到員工不願意被調崗的情形,是強行調崗還是說服或妥協?大家可能各有各的做法

大家是否遇到過這種情況呢?如果有,你是如何妥善處理的?如果沒有,假如碰到,你會怎麼處理呢呢?

歲末年初,為適應公司發展和市場變化等,對公司進行組織架構調整和部分員工調崗是應當的,偶爾會遇到如題中所說「員工不願意被調崗」的情況,我們的主要做法是「多方出面、解釋溝通」,一般不會出現「強行調崗」的情況,現簡單分享如下:

1、員工崗位異動管理辦法。 這是我們對員工崗位調動的管理辦法。一般而言,根據績效考覈情況,員工崗位調動,可能會有以下幾種原因:

一是工作能力比較強、業績較好。為做出更大貢獻,經研究決定為其升職,一般情況下,比較順利,但有的員工由技術上升到管理崗位時,可能因自己口才、管理能力等限制,認為自己無法勝任,如上級領導和HR部門能夠說服並提供一定的培訓以提升其能力,還不同意的也只好作罷,繼續原崗位工作(比如:由技術骨幹升為部門主管等)。

二是崗能不匹配的。有的員工在入職公司時,崗位可能不是自己能力、特長最擅長的,根據一段時間考察和工作實踐,公司內部有更適合其能力發揮的崗位(比如:由行政部門調崗到銷售部門)。經協商,在待遇不變或略有提升情況下調崗,這種情況一般都比較順利。 三是調低崗位的。這種情況一般是績效考覈不合格,根據考覈管理辦法,應當拿入培訓、內部人才市場、待崗等情形的,這需要與這類人員充分解釋清楚公司管理規定,只能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否則制度權威性就受到挑戰,希望其通過努力,來看考覈有所提高,如果不能接受這樣的情況,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四是特殊調崗的。公司難免會引進部分關係員工、背景員工,雖然考覈一般或較差,出於公司某些特殊情況考慮,不得不按照某些領導的要求為這些特殊員工調崗,以發揮他們後面的關係為公司效力,如當地某市長介紹一位親戚來公司上班,學歷能力一般,但希望去學習做祕書或外貿銷售的工作,HR部門還只能想辦法滿足。這種情況,HR部門只能依領導意見辦事,還要對其他有意見的員工進行「相對公平」的解釋和說服。 2、績效考覈結果為依據。

不管是升崗、降崗或平調,我們主要以績效考覈結果為依據,結合公司崗位用人需求計劃與筆試、面試、綜合考察情況,最後確定調崗的人選,都是在陽光下、相關人員共同參與的,其公平性是有說服力的。

3、勝任力評價為基礎。 不管是哪種調崗,都是以員工對崗位的相對更能勝任的評價作為基礎的,這種專家意見評價的方法更有權威和說服力。 4、崗位用人需求為前提。 調崗必須以某崗位的用人需求為前提,如果該員工業績特別好,但該崗位無需增加人員,目前在職人員都能勝任工作,暫時也不會進行調崗,先予保持目前狀態,作為「儲備人才」隨時備用。

5、協商處理為一貫方法。

不管是哪種調崗,都首先要找到被調崗人員解釋,說明理由、規定、目的,對公司、部門和其本人會有什麼好處等,確實是非調崗不可,而直接上級無法說服的,HR部門或其他領導可共同勸導,以促使其接受公司的意見,如果實在不接受調崗,公司一般不會讓步,就會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也有極少數情況被員工反說服的,公司也會收回原來調崗意見,暫時不用調崗處理。這種情況是非常少的,這說明HR部門或其他領導未考慮周全,對被調員工瞭解不全面,發生這樣的情況非常不好,對HR部門權威和公司威信都會受到影響,是工作能力不強的表現,應盡量避免。 6、 妥善處理員工申訴。

員工崗位異動都會給予公示3天,難免出現其他員工提出異議,對此,我們會根據申訴的具體情況分別處理,如果認為公司合理的,則給予充分解釋,讓其理解,進而接受、無意見;如果認為申訴合理,則給予充分調查,是不是原來佔有信息不全面,如要修改,則需要給予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和解釋。總之,有員工申訴是好事,說明大家非常關心調崗,如果HR部門作的任何事情,沒有人提出意見,反而不利於HR部門工作的提升,可能有不少意見,但大家不想提、懶得提,說明大家對HR部門的意見或平時做法意見非常大,因為,意見「提了也白提」。

崗位調高容易被員工接受,調低則是比較難做的事,所以,要公司裏要形成績效型、學習型企業文化,大力宣揚並讓所有員工自覺接受崗位「能上能下」的競爭意識,如果企業沒有這樣的正氣、員工不具備這樣的正能量,調崗工作容易走形式、走後門,不利於公司、部門發展,對員工個人發展也是不利的。

注意:在員工入職表、勞動合同中、員工手冊中添加調崗說明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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