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普遍低於正式員工且不歸公司管理!


不安排加班不違法。


如果外包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普遍低 而且乾的活還好 是不是應該反思的是自己啊


給不給你加班是公司的權利,公司有加班的需要,與你協商加班,你同不同意加班是你權利。


別人拼了命不想加班,因為沒有加班費,你們拼了命要加班,因為有加班費雙倍?嫌棄平常做的工作還不夠量麼?

公司行為,你們不需要加班多麼慶幸,真是疑惑一臉懵逼這個問題。


公司有自主用工權利,加班由公司安排。


好笑,無產階級鬥爭幾百年就是為了能少加或者不加班,到你這兒不讓你加班倒變成違法的事情了?


不違法,說明公司的資金緊張,就會想辦法節約成本。


第一加班是需要向公司申請吧?

第二,非正式員工本身工資低,公司當然喜歡用要錢少的,他加班和正式員工加班,肯定要非正式員工加班付的錢更少。公司就是喜歡顧錢少的員工,怎麼滴?你有意見去向公司反饋去。

第三,不爽你辭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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