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人称“花姐”,很瘦,个子才1.5米出头,打扮并不时髦,连高跟鞋都不大穿。

  这么一个外表看上去普通的她,2016年至2018年,却是杭州富阳各娱乐场所人群中最闪耀那颗“星”——身边总是围着多个身高1.75米左右的彪形大汉。他们夜夜到富阳的酒吧、KTV、宵夜店吃喝玩乐,但是,几乎不自掏腰包。店老板见了他们都选择忍气吞声,从被迫同意赊账、挂账,到最后变成默许他们赖账。

  就是这样一个飞扬跋扈的“大姐大”,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却失声痛哭说自己追悔莫及。其他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壮汉,也低下了头,哭着说后悔了……

  这一幕,来自昨天杭州富阳法院通报的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花姐”(站立右一)与同伙在法院接受审判。

  “花姐”的起步

  染上赌博 不上班又要保持生活水准

  “花姐”姓洪,是富阳人,1978年出生,初中文化。名字中没有“花”字,穿得也不花俏,这个“尊称”从何而来已说不清了,反正,身边的人都不知道她真名,全部称她“花姐”,时间长了也就默认了。

  “花姐”说,她本来的家境还是不错的,有丈夫有女儿,过得还挺美满的。可是,一切就从前几年家里房屋拆迁后开始的。那时候,分到了房,她也开始接触赌博了,她的生活就变了——跟丈夫离了婚,也不工作、没有收入,每天都凌晨三四点才回到家,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完午饭就逛街打发时间。一入夜,就跟男朋友以及其他“小弟”去酒吧、KTV玩,有时候在各自回家前,还要去吃一顿宵夜。

  “花姐”兜里没钱,花销又大,为了让自己保持夜夜吃喝玩乐的生活水准,也让身边的“小弟”一样不花钱有吃有喝,便形成了以她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她男友以及另外5名男子为犯罪集团的骨干人员。

  记者了解到,“花姐”这个犯罪集团骨干人员都有着类似的经历——“花姐”的男朋友,今年34岁,没怎么正经工作过,有着盗窃和非法持有毒品的前科;其他5个来自贵州、黑龙江等地的男子,同样有着诈骗、寻衅滋事等前科、违法记录,年纪最大的31岁,最小的是26岁,学历都在初中以下,身材高壮、嗓门大、有着文身。

  “花姐”的手段

  吃霸王餐 不少受害者都忍气吞声

  早在2016年,“花姐”留着一头齐耳短发,左侧的短发还剃成了寸头,她不说话并略微擡头时,大眼袋和法令纹让她看起来有点凶。

  有一天,她跟男朋友在酒吧消费了550元,结账时,提出让老板“抹零头”。哪知道,她所谓的抹零是只愿付200元。酒吧老板自然不答应,“花姐”男朋友立即打电话喊来10多个彪形壮汉的“朋友”,他们人手一瓶啤酒,坐在酒吧各个角落,用言语威胁,或者用砸酒瓶等暴力手段,强行要求老板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

  当时,因为涉案金额不大,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治安处罚,没想到,这之后他们便开始吃霸王餐了。

  “花姐”在酒吧上厕所时,跟其他女顾客发生纠纷,她不仅动手打伤女顾客,还让一起来的“小弟”借此事在酒吧里打架。等酒吧老板过来劝架,她就说:“卖你一个面子,这事情就算了,今天给我免单吧。”

  有一个在KTV上班的女子,就是这样在酒吧里被“花姐”的做法所“征服”,与“花姐”交了“朋友”。结果,花姐去该女子上班的KTV消费后,从来不付账。该女子因为担心被“花姐”打击报复,为他们垫付上万元也不敢吭声。

  2017年2月,“花姐”想让她的人到一酒吧“看场子”提供安保服务,不料,被老板拒绝了。“花姐”就叫来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用霸占酒吧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酒吧正常经营。

  2018年8月2日,该恶势力集团成员之一朱某某跟其他人去某娱乐会所玩,因自己跑去别人包厢敬酒被拒后,就叫上一起去的兄弟,不仅殴打被害人,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给他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花姐”等用滋扰客人、故意毁坏财物、赤膊露文身等手段,以及酒吧占坐这种妨碍正常经营的行为,使场所经营人员和服务人员产生了“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心理恐惧,成功为自己树立恶名。

  老板们虽然很讨厌见到“花姐”等人,但他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下这次算了”,再加上他们的消费一般是几百元,就都同意了。

  于是,这3年时间里,花姐一行人得以成功在富阳的多个娱乐场所、宵夜摊“轮流”吃霸王餐,老板们的损失在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花姐”的后悔

  认识错误 当庭失声痛哭说对不住女儿

  去年,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行动中,“花姐”等人便成为了重点人员。民警顺藤摸瓜“挖”出了他们在近3年里犯下的种种罪行。不少老板、受害人跟民警介绍自己的受害情况时,可以说是终于一吐心中的憋屈,并对“花姐”一行人被抓拍手称快。

  面对民警时,“花姐”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她认为自己能这样“白吃白喝”是因为“我的面子大,他们卖我面子”。甚至她还以为,自己将没付的钱补上就可以了。殊不知,自己早已是涉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

  近日,站在在法庭上的“花姐”,一头短发扎成了马尾辫,发梢处还能显现出当时染过发的黄色。她跟其他几位男成员站在同一排,脑袋也不再高高扬起,显得她愈发瘦小。

  面对法官和公诉人,“花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案件审理中,她对着法官失声痛哭:“我不知道这样子做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对不起我的女儿……”

  富阳法院审理认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且基本无固定职业,文化程度较低,贪图享受,重要成员相对固定。在2016年至2018年间,“花姐”多次纠集骨干成员,持续多年在富阳区范围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在酒吧、娱乐会所、饭店等场所,采用滋扰客人、故意毁坏财物、赤膊露文身等手段,扰乱了这些场所的正常经营,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

  近日,法院判决“花姐”等7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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