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11月29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保障被征收土地民众权益,台内政部29日表示,经部务会报通过《土地征收条例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增订只要是原土地所有权人的任一继承人,即可为全体继承人的利益申请收回,或请求撤销、废止征收,不必再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请。

内政部说明,依《土地征收条例》规定,需用土地人于征收土地后,若未按征收计划使用,原所有权人可以申请收回,或请求撤销、废止征收;但若原土地所有权人已死亡,则必须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请。为增加申请程序便利性,将规定修正为“任一”继承人得为全体继承人的利益提出申请,以充分保障民众权益。

然而,内政部指出,近年也发现有部分需地机关,在征收土地后,却未依征收计划使用,导致政府遭法院判决须负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因此,为加重需地机关的责任,这次修法也明定,应由造成损害的机关负担赔偿。

内政部强调,征收土地是最不得已的手段,政府因办理具公益性、必要性的事业而不得不征收土地时,将秉持照顾人民权益的精神,依法审慎审查征收案件,为民众把关。这次《土地征收条例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施行。◇

责任编辑:玉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