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21:10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台北市一名独子2014年赴澎湖担任海军志愿役,负责在伙房准备食物,但返台休假期间却突然半身不遂,他认为是军队要求连续在营48天、未给假所致,前年委托律师向海军司令部求偿928万余元;但司令部反驳,指士兵自己要求「延休」,否认拒给假。台北地院今天开庭,士兵律师要求全案送鉴定,以厘清「在营48天是否与半身不遂具直接关系」,法官当庭同意。

士兵日前受访时提到,2014年前往澎湖指挥部报到后、担任伙房兵,原本应有2名以上士兵相互轮替工作、却未彻底实施,导致6间至8月间、遭要求连上48天班,「即使想休息也未被允许」,且有1名部队长官也会刻意刁难他。士兵最终得在当年8月18日休假,岂知返台后竟累到引发疾病,最终导致半身不遂。

受访当天也在场的士兵父母则说,事发当时,儿子大声呼救「我下半身不能动」,虽经送医并花费近百万治疗费用,仍因病半身不遂,只能接受。

全家事后认为是军队拒给假所致,委托律师求偿海军司令部928万余元,细项包括医疗费、精神慰抚金等;今到庭的律师维持同样主张,并请求将全案送鉴定,以厘清「在营48天是否与半身不遂具直接关系」。

但海军司令部法务辩称,该单位分成4小组,原则上1组休假1周,每人每月得休7至8日,本案士兵之所以在营多天未休假,据内部调查,是他亲自要求「延休」所致,且该兵入伍前已有「血管瘤」情况,仍请求驳回。

士兵律师听闻后否认有「延休」一事,另声请传唤相关证人。

法官庭末谕知,将调阅士兵入伍前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病历后,送往台北荣民总医院鉴定,并请军方提供工作日志、假单与单位休假规则,另将视情况传唤证人作证,全案候核办。

  • 本案士兵受访。(记者温于德摄)

    本案士兵受访。(记者温于德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