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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积极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机制,目的有二,其一是引导金融保险及证券业,可跨业经营,其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大型化,这二个目的亦象征财政部的金融监理政策,有所变迁,与十二年前开放金融保险机构的设立,强调分散股权,避免金融机构财团化的开放政策,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因为,新银行或新保险公司的设立,经营管理欠缺大股东的积极参与,其营运成效均不尽理想,甚至遭遇无力办理现金增资,面临倒闭的窘境,过去数年来,这类案例很多,最后在财政部的主导下,更换东家。

  其次,这些新银行或新保险公司的营运,经历数次现金增资之后,股权逐渐集中,与当初财政部坚持股权分散的政策,完全背道而驰;而股权较集中的金融机构,反而展现比较理想的营运绩效,证实当初开放金融机构新设,坚持分散股权的审核规范,乃是一项失败的金融政策。

  这些内在环境的变化,加上前年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的法案,废除原先银行、保险、证券分离经营的规范,准许这些金融业相互跨业经营的条款,此亦是财政部目前积极推动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原因。

  其实,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法的机制,使金融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治,可更落实执行,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未明确划分,乃是国内家族企业的通病,形成企业规模未能逐渐茁壮,未能永续经营的缺失。

  诸如当年蔡万春所建立的企业王国,先后成立第十信用合作社、国泰人寿、国泰产险、国泰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颇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但经历兄弟分家及第二代的接棒,蔡万春建立的「国泰集团」宣告瓦解,十信给次子蔡辰洲后,终被败光,国泰信托交给长子蔡辰男,因受十信事件波及,被迫交出所有权及经营权。

  而国泰人寿由三弟蔡万霖接手,另外自行创造「霖园集团」品牌,先后筹设东泰产险并并购汇通银行,又展现另一个金融控股公司的架式;而国泰产险交由四弟蔡万才掌理,即改组为富邦产险,并创设富邦银行、富邦人寿、富邦证券、富邦票券等多家金融机构,使「富邦集团」的金融机构版图更完整。

  若当初蔡万春建立的国泰集团,如有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保障,或许不会诞生霖园集团或富邦集团,但企业集团如欠缺金融控股公司的机制,将永远面临分家产的问题,企业茁壮的机率相对降低,甚至有倒闭的经营风险。

  但如集团内的关系企业营运不佳,发生财务危机,全体企业亦将遭受池鱼之殃,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运作,与集团关系企业的结构雷同,虽可分散经营风险,提升营运绩效,但因命运共同体的特色,金融控股公司的营运,防火墙的功能恐须再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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