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图/免费图库pakutaso)

▲丈夫结婚2年后就离家长达18年,期间还被抓奸在床,正宫气得诉请离婚并求偿上亿元。(图/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一名金融世家后代吕姓男子,被妻子控诉结婚2年后就离家,对亲生小孩不闻不问,还被抓奸在床,妻子向法院诉请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她,并求偿包括夫妻剩余财产分配高达4.3多亿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妻子胜诉,吕男应赔偿1.4亿多元,2名子女16岁前则由夫妻自行协议共同照护。

吕妻指控,她与吕男结婚,育有一对子女,但吕男2年后便离家,开始长达18年的分居生活,患有慢性疾病的2个孩子,完全都是她在抚养。而吕男不仅对家中不闻不问,也不关心小孩状况,还被抓奸在床,当时吕男曾答应要给付3000万元和解金,但至今一毛未付,因此向法院请求准予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她,并请求夫妻剩余财产分配、给付和解金、孩子抚养费等,一共4亿3234万9531元。

不过吕男否认所有指控,强调他仅曾搬到南投埔里3个月,因妻子认为感情无法稳定,才又搬回台北,他愿意负起扶养孩子的责任,即便法院要判监护权归妻子,也应给予适当的探视权。

至于夫妻剩余财产分配部分,他强调自己名下的财产,大多是婚前财产或婚后受赠、继承,加上利息收入累积来的,并非靠妻子薪资所得,如果就差额平均分配,实有失公平。另外,妻子所说3000万和解金,他认为,当时律师提出以离婚为前提,要求妻子也提出条件,并非和解金。

法官则认为,吕男与妻子的婚姻确实已无法维持;考量夫妻俩健康、财务、居住环境状况,子女应由夫妻俩共同负责监护扶养,才是对孩子最好的结果。

而吕妻请求吕男应每月给付2名孩子至成年为止共15万元扶养费,法官认为应准许,加上刑事通奸部分3000万元和解金,以及夫妻剩余财产分配部分,判决吕男共应给付1亿4564万元给妻子,全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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