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 关云长义释黄汉升 孙仲谋大战张文远

  太史慈在合肥与张辽交战时中伏身亡,虽然与正史的描写不符(年代及死因),但这个结局却比正史中的记载更为悲壮,也成为三国故事中深入人心的场景之一。

  正史中记载:孙权统事,以太史慈能克制刘磐,遂委以南方诸大事。于建安十一年卒(公元206年),享年四十一岁。太史慈临亡之时,叹息道:「大丈夫生于世上,应当带著七尺长剑,以升于天子阶堂。如今所志未从,奈何却要死啊!」

  关于太史慈之死,早见于西晋陈寿撰《三国志。吴志》,言「孙权统事,以慈能制磐,遂委以南方之事,年四十一,建安十一年卒」。这里只对太史慈的岁数及卒年有明确的记载,为后世史籍征引而无异说。

  陈寿记事不采传闻杂说,比较真实,但语焉不详,对太史慈死因、死地及葬地均未言及,致使后世说法歧出。一说受箭伤死于润州(今江苏省镇江市),亦葬于润州。一说死于海昬(今江西省永修县)。海昬为建昌郡的治所,太史慈筑城于此。此说见于清初郑元庆所撰《石柱记笺释》:「繇亡于豫章,士众未有所附,策命慈往抚安焉。还为建昌都尉,治海昬卒。」

孙权知道慈死,十分悼惜。子太史亨嗣任,享字元复,历尚书、吴郡太守。官至越骑校尉。


正史中里没有死因,倒是四十一岁这么年轻就死了可以怀疑是病死,壮志未酬。

吴书曰:慈临亡,叹息曰:"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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