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该酒吧当时已「下闸」,属于私人地方,认为根据规例应获得豁免。

陈淑庄在酒吧出席一个超过4人聚会,涉嫌违反政府限聚令。资料图片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共40多人,本月2日深夜于深水埗酒吧聚集,涉嫌违反「限聚令」。陈淑庄今日回应事件时表示,相关条例有不清晰的地方,政府应多作澄清。

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共40多人,本月2日深夜于深水埗酒吧聚集。资料图片

陈淑庄出席立法会特别财会时表示,立法会早前因应疫情,早于上月已实施晚上8时关门的措施,因此议员需要在外工作。她又指,该酒吧当时已「下闸」,属于私人地方,认为根据规例应获得豁免。她亦指,当时在该酒吧内与受影响的酒吧及饮食业界人士开会,了解禁酒吧营业对业界的影响,并指自己早前发出的声明已清楚解释事件。另外,她亦指,事件反映相关条例有不清晰的地方,并认为政府应多作澄清,避免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公民党议员陈淑庄(左)及党友林瑞华(右)共四十多人,四月二日深夜于酒吧聚集,涉嫌违反「限聚令」。

陈淑庄早前指,特区政府本月2日突然宣布要求酒吧本月3日晚上6时后全面停业14天,她即晚与受新措施影响的饮食业人士包括林瑞华开会,筹备翌日早上10时半在立法会举行的记者会,回应该新措施。她又指,当时酒吧并无营业,所以并非法例定义禁止聚集的公众地方,并指自己以议员身份开会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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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凌晨则在网上发文时提到,有关禁止群组聚集规例虽然订明「在立法会或区议会进行的程序属必要的群组聚集」可获豁免,但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即使是在履行他们认为的议员职能,都不在豁免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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