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长苏贞昌。(图/记者徐斌慎摄)

▲行政院长苏贞昌。(图/记者徐斌慎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25日拍板《律师法》修正草案,条文从53条增加到146条,未来将设立「律师及律师惩戒决议书查询系统」,公开律师「惩戒纪录」供民众查询、外界检验,同时也修法杜绝不适任司法官转律师。

行政院资料显示,此事修法为强化律师职业伦理(淘汰不适任律师)及公益服务,实现律师执业自由化以及地方公会会籍单一化,对完善律师制度,促进我国民主法治与保障人民权益,均有助益。

针对外界关心的不适任司法官转任律师,特别修法杜绝重大犯罪者(如贪渎司法官)转任律师,至于已转任律师者,得于2年内废止其证书;涉犯特别重大犯罪者(如贪污),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请领律师证书者,法务部得停止证书审查,执业律师,律师惩戒委员会得命其停止执行职务。

另外,为确保人民诉讼品质,增订「律师及律师惩戒决议书查询系统」之建置,法院将公告遭惩戒确定的律师,让民众可透过法务部建置的律师惩戒系统查询,依自身需求选择律师。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这次修正主要为强化律师职业伦理及公益服务,淘汰不适任律师,实现律师执业自由化以及地方公会会籍单一化,对完善律师制度,促进我国民主法治与保障人民权益,均有助益。修正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法务部积极与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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