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间,英商林克颖(图右)酒驾撞死送报生后,遭到高等法院判刑4年,不料他却冒用友人的护照潜逃出境。(资料图片/中央社)
2010年间,英商林克颖(图右)酒驾撞死送报生后,遭到高等法院判刑4年,不料他却冒用友人的护照潜逃出境。(资料图片/中央社)

2010年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国商人林克颖,6日获苏格兰地方法院判决不必引渡回台服刑。外交部今(7)日对此表示,将持续与法务部合作,研议上诉。

2010年3月25日凌晨,林克颖酒驾撞死黄姓送报生;2012年7月遭到台湾高等法院判刑4年;2012年8月,林克颖冒用印度友人护照出境,潜逃到苏格兰。

外交部表示,台湾与英国于2013年10月16日签署引渡备忘录,苏格兰检方在签署隔日立即逮捕林克颖,我国随即向英国提出引渡请求。经苏格兰地方法院审理后,2014年6月11日开庭宣判林克颖需引渡回台服刑,并于同年8月经苏格兰司法部批准。

林克颖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上诉,苏格兰高等法院于2016年9月23日判决驳回台方引渡请求,后经台方提出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英国最高法院于2017年6月28日宣判撤销原判决,将全案发回苏格兰高等法院重新审理。

苏格兰高等法院在6日开庭,宣判不予引渡林克颖回台服刑。针对这项判决,外交部表达遗憾,但是尊重苏格兰法院独立审判的结果,后续将持续与法务部合作,联系苏格兰检方、苏格兰司法部,研议依法再次提起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争取引渡林克颖回台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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