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下海。(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妈妈酒驾被抓但不想被关,竟要女儿牺牲身体帮她筹钱。(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住在八里的妇人日前酒驾被抓,但没钱缴罚金。不想入狱服刑的她,决定牺牲自己女儿(化名花花)的身体筹钱,金主也答应,「身体给他玩,钱财自然来」事后真的掏出了4万2千元。原以为亲一亲就可以换到真感情,但花花只有缺钱的时候才理人,引起金主不满,对母女提告。高院认为,李妇因穷困又害怕坐牢,才利用女儿身体借钱,情堪悯恕,因此轻判她6月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妇人酒驾被抓,于2016年9月被判刑2月定谳,得易科罚金6万元,但她根本没钱缴,担心因此入狱服刑,于是劝说15岁女儿舍身助母,宣称只要让金主沈男摸摸、亲亲,沈就会借4万2000元给她应急。

谈妥交易后,沈男将花花带到一间庙里的女厕,准备亲下去之际,花花抵住他的嘴,并要求再多收3千,沈男早已欲火焚身,顾不得那么多,当场答应了。接著两人开始深情舌吻,沈男顺势伸手抚摸花花的酥胸。

但花花也不是省油的灯,当沈男想尝试「更进一步」时,她就伸手挡住下体,但上半身一样让沈男摸著,持续舌吻,不断吊沈男胃口,由于庙方的厕所偶有人进入,沈男只能强忍性欲,又亲又摸好一会儿,最后决定下次再战,但已经乖乖拿出了4万5千元。

花花开心收钱并救援经济困顿的妈妈,也顺手暗杠自己多涨的3000元,接下来的日子,变成她缺钱就故意向沈男示好,但平时态度就相当冷淡,引起沈男的不满,决定提告母女诈欺,让交易的事情曝光。

检方循线查出原因后,将妇人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到了高院,法官认为李妇只求脱身,并无营利意图,因此改依诱使儿童及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罪,轻判她6月徒刑,但不得易科罚金、缓刑,并没收犯罪所得4万2千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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