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个第三方的观点上评价一下这个事情:

通读了《一支空气币军团的崛起与毁灭:连发4币吸金10亿 毁于熊市众叛亲离》

深度好文,揭露了币圈的ICO内幕。庄家的内幕交易,暗箱操作,随意操控价格,割韭菜。写的真实而又深度。

问题是出在事情的起因上:

因为分赃不均的原因,两个小庄家(孙高峰、许立天)找到了铅笔道。说出了大庄家(石一)的的割韭菜内幕。并要求将铅笔道将他们两个匿名。

铅笔道最初肯定是答应了小庄家的要求(否则他们也不会这么痛快的爆料),但随著深入的调查,他们又找到了文中的大庄家(石一)挖到了更多更深的料。

事情的原委就是如此,摆在铅笔道面前有三条路可选:

一.按照之前的承诺,两个小庄家匿名而只写大庄家石一的名字。石一不干不说,明明知道人家把你当枪使还要去做,心里肯定是不爽的。

二.文中涉及的人物全部匿名,这样的话文章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三.文中涉及的主要人物全部实名,这明显要违背之前的匿名承诺了。报道必定会火,更会火的是铅笔道违背契约精神这件事情。

在很多的具体事情上,选择的确是很难。尤其是面对一个没有好的选择而你还必须去做一个选择的情况。铅笔道就遇上了这一个。

契约精神和个人道德需要选其一时,我们应该如何去选择?我想这是一个必定会引起争论的话题。在西方国家和商业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往往更偏向契约精神。而在东方国家,个人情怀和儒家的道德思想体系中,个人的道德可能会占据上风。

我想铅笔道选择的做法,很难就说其真的有错。只能说是一种不恰当的选择吧。你也可以说自己「为读者,为客观」,文章在当下的币圈泡沫的大环境中,加上实名的主人公,又有契约和客观的争论。必定会火。

但火过以后呢?还会有爆料者会去相信一个承诺了匿名又写上了爆料者名字的媒体么?

作为一个媒体,对爆料者没有契约精神。是否还能在这个行业里继续存活下去呢?

就为这个我倒是很有兴趣去关注下铅笔道。


客观上说一句:违背了契约精神,铅笔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探求真相这是一种价值,如何探求真相这也是一种价值,在法学领域中,有程序法和实体法之分,最初的时候,人们只重视实体法而轻程序法,认为对于打击违法犯罪者,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不论是西欧的宗教裁判所,还是我国古代的刀笔吏,即便屈打成招,只要能断案,则也是大功一件,故此虽然断案效率增强,同时也带来更严重的冤假错案,进而引发的则是断案人员的声誉和信誉丧失。

所以现在我们发现,程序法的意义要更重于实体法,哪怕我们足以推断某个人确实进行了违法犯罪的行为,但如果证据链条中出现证据瑕疵和非法证据,那么对于案件就应当更为审慎对待,这本身是一种对于社会契约的遵守,本质上也更容易塑造办案机关的公信力。

  • 用一个成语解释这个问题,大约就是:杀鸡取卵。

一、从文章内容来说,铅笔道揭露违法犯罪行为,文章立意很好

铅笔道通过《一支空气币军团的崛起与毁灭:连发4币吸金10亿 毁于熊市众叛亲离》一文,揭露了币圈的ICO内幕。庄家的内幕交易,暗箱操作,随意操控价格,割韭菜。写的真实而又深度。

可以说将虚拟货币圈中的一些惯用手段揭露得淋漓尽致,也让很多初入币圈或准备入圈的「韭菜们」上了一课。

二、抛弃了职业道德,是否真的能如愿塑造「公平和正义」?

作为媒体而言,在很多文章和报道中,都会涉及到所谓的「公平正义」,当报道某次环境污染时,是为了公平正义;报道贪污贿赂时,是为了公平正义;报道时速120公里冲过收费站时,是为了公平正义;甚至报道8元低价团时也可以是为了公平正义。

剥离了公平和正义的主题,很多媒体文章都无法取得应当具备的效果,那么如果每一次,媒体工作者都以「公平正义」作为幌子,而完全扯下职业道德,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 假设:

(1)王局志安在报道宾士车主时,在节目中私自播放与车主的全部采访录音,哪怕宾士车主极力反对公开的内容;

(2)环境污染报道中,某排污企业的负责人曝光区域内的普遍状况后,自己的身份信息也一同被曝光;

……

  • 脱离开媒体这一领域,不妨再假设:

(1)某医院急救室抢救病人时发现其为HIV病毒携带者,于是在转送病患的过程中高声提醒旁边的人群,称此病患携带艾滋病毒;

(2)公检法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刑事案件中,将涉案主体的全部信息对社会进行披露;

(3)办案机关(英美国家)在庭审过程中取得「污点证人」的证言后,向社会公众公布了「污点证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

这些行为看起来似乎也是为了公平和正义,也是为了维护其他社会公民的权益,但如果真要如此操作了,其他人能够接受么?

铅笔道的行为,看似是为了所谓「公平和正义」,但从深远来讲:

于己:

铅笔道违反了契约精神,抛却了职业道德,也就同时抛弃了「诚信」这一基准。在今后的媒体报道中,是否还能够取得爆料者和线人信任,还能否取得第一手的新闻信息?

作为爆料人和线人而言,如果在爆料或提供线索以后,该媒体为了新闻影响力而曝光自己的身份,那么如何选择就不肖过多考虑,而最终损失的承担者,也只能是违反了契约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媒体自身。

于公:

每一个行业都有著自己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这些规则是每一个从业者都墨守的成规,并且长期的职业活动中也证实只有在各方均遵守规则和规范的情况下,行业才可以正常、有序地发展。

而如果某时有某个从业者,擅自撕毁了这些规则,那么其他从业者,是否也可以有充足的理由,也可以自称为公平和正义而进一步撕毁规则?

当该行业的规则俨然已经成为一纸空文时,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将如何保证?行业以外的人员对于从业者的信任感又将如何?

规则和职业道德的建立,并不是为某一次新闻报道的个体存在,普遍规则的意义在于该行业能够持久、有效地进行发展,任意撕毁规则,虽然在短时间内可以吃到新鲜的鸡蛋,但宰杀了下蛋鸡,最终饿死的还会是自己。

珍爱创业品牌,远离铅笔道。

媒体的责任感在铅笔道看来,是无稽之谈,媒体的公信力在铅笔道看来也不过是一把刀怎么使都可以。然而,这真的是媒体的价值吗?

我们不妨来想如下两件事:

1,某公安为了抓没有运营资质的黑车,而采用故意钓鱼执法的方式进行抓脏。

2,某律师为了获取所谓的罪证,刻意引导被告再极端情绪下说出极端言论,并且偷偷录音,以这样的证据为被告定罪。

如果你不能判断铅笔道在承诺匿名之后又完全实名的方式是否合理,不妨判断以上两件事是否合理。答案很明显,以上两件事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同样铅笔道的报道也并不合理。

铅笔道以媒体的身份进行采访,而又暴露受访者隐私,到底哪里不对?

1,出尔反尔的媒体承诺,损害的是媒体和个人的品牌力。

媒体存在的基础是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媒体都在努力摒除编辑的个人态度而寻求中立的公信力,媒体公信力是媒体的基础,也是普通用户信赖的关键。因为有了铅笔道此前的品牌背书,这群受访者才会或实名或匿名接受采访,特别是匿名人士,本身就是有诸多考虑才提出匿名,而铅笔道为了所谓的「被当枪使」而选择背离自己的承诺,这种媒体是无良的。

2、保护受访者是媒体必须做到的,而铅笔道背离了这一宗旨。

在司法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保证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信息,并保证其不会信息泄露或受到不公正待遇。铅笔道在承诺匿名基础上反而进行实名,损害了提供线索和信息用户的核心权益,或对提供信息的受访人造成名誉或经济等损失,在保护受访者的方面,铅笔道是不合格的,并且其也丝毫没有这样的意识。

3、铅笔道报道极不专业,并且不会甄选信息

铅笔道在后续提到为何会背离之前承诺而选择不经受访者的实名,核心原因是怕被当枪使。充分说明了铅笔道作为媒体的不专业,如果匿名采访用户或有一些采访不适合作为内容发布,一方面媒体可以采用多种信源交叉互现,另一方面也可以删除改匿名信源的采访。但铅笔道偏偏选择了另外一种道路。这篇文章即使匿名受访者信息,这也不是合理的,里面对于ico的信息过于夸大,或引起恐慌,而铅笔道并没有更多信息的采访和综合。

在此之前,铅笔道还有另一件事情引起热议,那就是报道了某洗衣品牌为了获得种子用户而剪短学校洗衣机电线的恶意行为。作为一个创业报道型媒体,接受其采访的媒体固然有问题,但报道媒体是否也应该给予传播的提醒?

珍爱创业品牌,远离铅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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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道的官网上自我介绍写著:

铅笔道是不说谎的创投媒体,专注于原创真实报道,不卖广告、不卖软文、不卖培训、不做FA,报道对象主要为B轮融资前的早期创业者。

关于题主的这个问题,我是看完其他人的答案,然后又去读了读铅笔道那篇《一支空气币军团的崛起与毁灭:连发4币吸金10亿 毁于熊市众叛亲离》的文章之后,才来回答的。

这件事儿,我是这么看的:

首先这篇文章是因为牵涉其中的人自己爆料的,但爆料人不愿意公开姓名。不过铅笔道先是答应了对方,但随后又因为匿名后可能会降低文章的可读性或可信度,于是彻底曝光了双方的真实信息。

我觉得略有不妥。尽管这个发币的团队存在违法或违规的发币、割韭菜行为,我认为这篇文章如果不公开姓名就无法发布的话,那就应该先把这篇文章呈交给警方,经过调查取证之后,再公开也不迟。

而铅笔道显然更在乎自己能否抢到第一手资料然后公开发表。

那篇文章我仔细读过了,写的确实很详细,也很有警示意义,因为揭秘了很多币圈里割韭菜的套路或行为,可以说币圈的这些行为跟诈骗无二。但作为一家媒体,将爆料人的信息公布出来,而不是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我觉得有点不妥。

设想一下,一个犯罪团伙,如果内讧了,其中一个人将内部犯罪问题爆料给了媒体,难道媒体不应该先联系警方吗?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也有直接爆料的媒体。但至少这种直接爆料的媒体也会遵照爆料人的意见,匿名爆料吧。说成该团队的某人应该也是可以的。

铅笔道的文章我平时也会看,但会带著更客观的眼光去看,一般不会轻信,因为有过上次报道「某创始人剪洗衣机电线」事件后,我就对铅笔道的可信度打了一个问号。

后来这名创业者还通过铅笔道发声表示这段描述只是为了做创业宣传。那这样的话,不正好打了铅笔道「不撒谎的创投媒体」的定位吗?

当然,他们追踪创业者融资信息,报道创业者的经历,也是值得关注的。

只是我有点担心,铅笔道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品牌总是受到质疑,会不会是一件好事?

毕竟创投圈里原本并不大,总是这么搞,以后可是不好混的。


无邀,我是司畅。

答应采访对方匿名最后却公开,铅笔道是一家怎样的创投媒体?


看到这个标题,脑海中闪过一个词。「无耻之尤」!

任何客观的理由,都不是你不遵守承若的客观理由。

如果实在需要实名,那请删除那些要求匿名的素材。

既然人家需要匿名,肯定有人家的理由。你曝光了,开心了,可知道是否会对人家的家庭、生活带来影响?

采访是自愿的,是否实名也是人家自愿的。

就连法院判刑,新闻报道出来的时候都是「某某」为代称,有些甚至是化名,连死刑犯都拥有的权利,到了你这里,居然成了公平?

我只想说一句,这样的媒体,越早倒闭越好。

你需要公平,可以和人协商,也可以去采访其他愿意实名你的人。但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泄露他人的任何信息。这已经是侵犯个人隐私权了,我觉得完全可以入刑了。


问题下面的第一条就是铅笔道官方账号发的声明,要点有三:

  • 为了公平正义,选择公开;

  • 希望读者不要只关注边角料,我们的文章很有深度;

  • 可以来攻击我们,但「风越狠,我心越浪」。

总结一句话就是:我没有错,或许你们还可以来夸夸我。夸什么呢?这么简单又火了一次?

事情的前因后果大家已经很清楚了,铅笔道的文章已经出来,并且已经发了声明,为什么大家还在热烈讨论这件事?因为媒体的特殊性以及它的影响力。

学新闻的人应该都经历过,老师在课堂上会反复强调媒体人的诸多原则,中国杰出的新闻工作者、曾经担任新华通讯社总编辑、人民日报社社长的范长江也说过:「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做新闻记者。」

然而铅笔道如今都放弃了,其中就有守信。当然铅笔道自己给自己做了一番辩解,但其以为披上了一层「一切为了真相」的道德外衣,就万事大吉了?如此行事,除了证明其专业水平确实有限之外,也只能说明「煮熟的鸭子,只剩嘴硬」了。

铅笔道又「火」了一次,之前一则「剪电线」事件让大家记到了现在,那么「出尔反尔」这件事会被大家记多久?今后还会有谁敢作为你的信源?

作为一家媒体,被人记住的应该是你的文章,而不是争议,从这个角度来说,铅笔道是失败的。

公众对你不再信任,作为媒体的意义何在?自己和自己的狂欢,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感动了自己,殊不知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网友有一句调侃很有意思:铅笔本来就是能擦的啊。


不知道这个问题是谁提的,是孙先生还是许先生?颇有一种气急败坏的感觉。

作为一个币圈门外汉,但是长期关注虚拟货币违法犯罪现象的吃瓜群众,首先我要为铅笔道这篇精彩的报道鼓掌,这是今年以来我所看到最具深度,也最具典型意义的币圈揭秘文章,可以说是深刻揭露了币圈某些创业者名为创业,实则圈钱的嘴脸,我也呼吁广大关注币圈的韭菜们,认真阅读这篇文章,我读了三遍,越看越精彩。

但是既然问题现在聚焦到了,铅笔道是不是应该给爆料人匿名,那我也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广大媒体工作者们探讨。

我们说每个职业圈都有自己的职业规范,在媒体这个圈子里面,保护爆料人信息,打死我也不说,堪称一条红线,看到展江老师的答案中举例,说《纽约时报》的某些记者为了保护信息来源,不惜蔑视法庭,进了监狱,却因此得到了媒体工作者的尊敬,抱歉了,我觉得这是非常畸形的职业观。

其实类似的事件我记得在苹果公司身上发生过,FBI曾经要求苹果解密某个恐怖袭击份子的手机,却被苹果公司以用户隐私保护为名拒绝,这一举动曾经得到不少人的支持,那么我想提一个问题,对于那些恐怖份子的潜在受害者们而言,他们的生命危险和恐怖份子的隐私,应该如何进行衡量?

而对于媒体工作者而言,当公共利益和爆料者的隐私保护发生了冲突,举个例子,某个丧心病狂的炸弹客为了制造轰动效应,爆料即将在某地引爆炸弹,媒体是不是应该公布炸弹客的身份,让广大公众远离被伤害的危险?实际上这次铅笔道的报道就指出了这个问题,利用空气币圈钱的本质是诈骗,用一个包装精美却没有实际价值的产品去吸引公众投资,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毫无疑问是个骗局。

在法律上关于隐私保护有一个基本观点,那就是隐私保护不得与公共利益相抵触,基于切实存在的公共利益的需要,个人隐私必须做出让步,最为典型的事例是欧美国家普遍施行的涉及儿童色情犯罪者的信息公示制度,而如果用所谓的职业道德去对抗公共利益,对于这个职业群体而言,所带来的也只会是公众的反感和排斥,在这一波虚拟货币圈钱的骗局中,某些媒体毫无疑问是在推波助澜,甚至媒体造势本身已经成了骗局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职业道德,已经变成了对骗子的袒护,韭菜们又该被置于何地,媒体工作者就这么心安理得吗?

其实铅笔道已经发文,解释了为什么要违反事先约定,揭露孙、许二位的真实身份,因为很明显,孙,许二位是试图借助媒体舆论力量,实现自己的目的,用句俗话说,这是典型的挟公器为私用,其爆料的核心目的并非为了揭穿骗局,孙先生是想要洗白自己,许先生是为了继续发币圈钱,这是拿公众当猴子耍,但是从你们加入骗局的那一刻,你们的信用已经彻底破产,也希望广大媒体工作者充分意识到,割韭菜从来就不是什么正义的行为,不要为了赚钱,捧骗子的臭脚,这一次我为铅笔道喝彩,就是因为他们把公众利益,置于狭隘的「职业道德」之前,避免话语权被人滥用,也让广大公众看清骗子的嘴脸。

币圈最近出现了很多一夜暴富的神话,也无疑让很多人眼热,但是潮水总有褪去的时候,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多少光溜溜的屁股和赤裸裸的嘴脸。

最后多说一句,苹果公司最终还是提供了那个恐怖份子的信息,毕竟如果真的有人被炸死,可不是高喊几句隐私保护那么简单,而他们虽然拒绝给FBI开后门,却协助了NSA的棱镜项目,说穿了,看人下菜碟而已。


先谈谈我个人的经验吧,我做记者那十来年,采写的大部分稿件都是所谓「调查报道」,不可避免要涉及各方利益诉求和纷争,而且还有一部分属于对公权力部门的监督,所以这些报道对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要求相当高。

一般来说,最具有证据力的采访资料,就是书面证据,其次是视频和录音证据。我每次出差,都带至少两支录音笔,一支放在桌面上,如果对方反对,就会关掉。另一支则深藏在采访内或者衣兜里,靠一根索尼麦克风线采音。这根备用的录音笔,就是用来保护自己和报社的,我的打算是,除非闹上法庭,这根录音笔录下的音频永远不会公开,甚至永远都不能让对方知道他们曾经被我录音。

谢天谢地,我从来没有遇到让我必须出示录音证据的情形,我也从来没有用这些录音羞辱性回复过采访对象——也许他们确实不是好人,也许他们真得干了坏事错事,即使他们在新闻见报后矢口否认对我说过那些他们确实说过,又被我录下声音的话,我都没有试图以「我曾经录过你的音」来还击他们。

我这种做法或许有些鸡贼,但江湖险恶,我不得不在与他人的互信和自我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媒体固然具有客观记录事实的职责和权利,但媒体并不能超脱于法律和道德之上,采访手段的有效性,报道动机的高大上,都不能为一些背信食言的行为辩护。铅笔道这次如此,前几年,《人物杂志》关于河南兰考袁厉害以及庞麦郎的报道在激起争议后,也是以「我有多少个小时录音」来回应,我认为都是没有媒体品格和人格的表现。

既然答应匿名,就应该遵守信诺。如果无法满足这个条件,那就别采写此事。在道德上,铅笔道固然可以信誓旦旦地为食言和出卖辩护,理由都很虚弱。采访对象无论是纯粹受访还是出于某种动机主动爆料,都不影响他们与铅笔道契约的有效性。媒体不是法庭,不能以自我的立场和视角来评判这些人,并且以违背承诺来对这些人施以惩罚。

铅笔道几个小时前已经作出了回应,态度依旧强硬。目前看来,这家商业自媒体是不会道歉了,恐怕对方也没有什么渠道维权。不过,铅笔道这样的做法会在线下受到惩罚的,我很好奇,以后除了那些迫切需要自我宣传的人,谁还敢接受他们的采访?

还有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一篇报道极度依赖于深喉的爆料,主要证据都系于深喉们的口述,即使有录音,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如何保证?


铅笔道的争议性报道不止这一次,之前在朋友圈刷屏受到各方声讨的「剪电线哥」也是出自他们之手,最后这场商业炒作下的闹剧草草收场。彼时,铅笔道处理相关信息的不专业程度,已经让人「见识」到了幼稚。

对没错,铅笔道给我的感觉既不是三观缺失,也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刷存在感,而是幼稚。作为一家创投新媒体,铅笔道主打的口号是「一家不说谎的媒体」。在剪电线哥事件后,铅笔道创始人王方在被访时提到:如果铅笔道死了,对你们有任何好处吗?如果一个愿意捍卫真话的媒体死了,你们会高兴吗?

字里行间,既像是在为自己做最后的辩驳,又像是在对整个行业发起无声的控诉。

难道就你铅笔道说真话,别的媒体都在说假话吗?更何况,你铅笔道自认为的「真实」就是绝对的真实吗?

就如同铅笔道在简介里称自己,「铅笔道是一家不说谎的创投媒体不卖广告不卖软文不卖培训」,这感觉不像是一个坚持自我的媒体定位,更像是这样的画面:一个孤独身影时刻站在道德制高点,看著这片被污染的媒体环境,摇头叹息。

拜托,别加戏了。你可以独善其身另辟蹊径,但是不要把自己的生死扯上整个行业的价值观。因为,铅笔道自认为的「全貌」很有可能不是全貌。

在回到刚才的议题,铅笔道标榜的「不说谎」,是否能带来绝对真实的媒体信息?

我曾经看过一些铅笔道的报道,在有关真实性问题时他们的文章都会加上一句「某某(指受访人)承诺文中数据无误,为内容真实性负责。铅笔道作客观真实记录,已备份速记录音。」

有意思吗?铅笔道在处理采访信息时,采用的方式不是去深入调查,寻找结论佐证,而是在一开始就把锅甩给了受访人。假如东窗事发信息有误,铅笔道也能凭借这个声明独善其身。嗯,这就是一家不说谎,或者说是自以为不说谎的媒体。试问,你们自己对事件全貌的认知程度都是片面的,何来勇气把「不说谎」三个字挂在嘴边?说好听点这叫勇者无惧,说难听点这叫揣著明白当糊涂。想打「不说谎」这个人设,就拜托你们走的再坚决一点。

我注意到,在这次的匿名变实名报道中铅笔道做出了如下回应:随著采访深入,我们发现事实并非那么简单,经我们与多方核实后(包括石一),发现他们是事件中的核心当事人,在整个维权事件中,既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石一先生等多人向铅笔道公开了前爆料人的信息)。如果我们对孙高峰等人匿名,有违公平正义(尤其对石一),我们还有被拿做当枪使的嫌疑;但如若全部匿名,此文失去意义。所以两难全,契约精神重要,但此时公平正义更加重要,请原谅我们选择了后者。

又是公平正义、契约精神、被当枪使这些「大词」。如果铅笔道是一家严谨的调查媒体,是不是应该在爆料人出现时就开展多渠道调查呢?如果这样,那么铅笔道就不需要向爆料人承诺「匿名保护」,也就不需要在事后自打脸了。

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即使从媒体发现角度来看,铅笔道的行为也是幼稚的。以后谁还敢过来给你消息源?

如果有铅笔道的高层在看这篇文章,我想最后跟你们聊几句:你们的口号和初衷都曾经让我眼前一亮,我也深度关注过你们一段时间。但是你们在处理报道事故的方式却让我不敢恭维。

个人愚见,出了事儿别动不动就上升高度,不要总把自己和「大义」捆绑在一起,让简单的事情变成价值观的二元对立。你们就大大方方认个错,把自己该担当的那部分扛下来又能怎样?只要事后持续优化自己的报道机制,外界会看到你们的态度。

最后,你们可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媒体理想国」,但是在这个愿景面前,你们还太稚嫩。


若是我没记错,铅笔道的创始人王方,曾经参加过求职节目《非你莫属》,众多老板都开出了还算客观的薪酬,但他最后拒绝了所有人,因为骨子里他似乎还是想做一名媒体人,而不是企业的公关。

那一刻我的印象是,这名年轻人有股可爱的「轴」劲。

后来几次知道与铅笔道有关的消息,一是猎聘网的CEO戴科彬以个人名义投资了他们,金额好像不是50万就是100万吧,总之不多,但对一个媒体创业公司来说,足够他们渡过难关了。再之后,就是他们报道了一家创业团队在创业初期,进入大学破坏洗衣机以获取用户的新闻,引起了很大讨论,而事后那个创业团队说消息不实,是随口胡说的。这一下子,反而让人们质疑起铅笔道所标榜的「不说谎」的宗旨来,因为他们显然不能带著测谎仪去采访对不对。

这次的事儿,其实也透著「轴」劲。试想,哪怕铅笔道违反了契约精神,没有为某些人匿名,但如果他们自己不说,谁又知道呢?显而易见的是,铅笔道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是值得表扬的。

可是我们又必须要说,媒体只是报道者,不是裁决者,记者不是侦探,同样也不是法官,换作是我,我应该会为那两个人匿名,假如有执法部门来调查再提供他们的姓名不迟。

回到问题,铅笔道是一家什么样的媒体呢,我的印象是,他们是一群业余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有新闻理想,有探寻世界真相的意愿,透著屠龙少年一般的品格,这确实都是很难得的品质,可是,有时候他们过度标榜自己的高傲,在一个人人都在撕标签的时代,他们不停往自己身上贴标签,导致登高跌重。作为媒体,比自己的报道更引人争议,这是很大的问题,而这又都要归结于他们不太规范的媒体素养。

我由衷建议,王方应该带自己的团队找一家像样的媒体,或至少找一个资深的媒体人对他们进行训练,否则,铅笔道可能真的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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