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热钱炒房!台商回流投资拟订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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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时报记者吕雪彗/台北报导

鼓励台商海外资金回流有眉目了!据悉,政府在评估「符合国际规范」前提下拟订立专法,已有方向性的共识。不过,「资金回台没有租税大赦」,而是投入政府指定投资项目,例如5+2及半导体等实质投资,才会「限期」给予租税优惠诱因,全案最快11月底明朗化。

为因应绿委提出《促进境外资金回国投资特别条例》草案,行政部门拟研提对案,所不同的是无关台商资金回台租税大赦,并会严格管制资金流向及用途,设计和绿委提案并不相同。

台商回流投资,政府拟给租税优惠(图/好房网news资料中心)

政府跨部会经多次研商定调,台商资金汇回不必然涉及课税问题,资金回台目前也有管道,因此不会有租税大赦的安排,以免形成国内、外资金租税不公平现象。且行政部门希望台商回台投资转型升级的产业,而非劳力密集低阶项目,因此专法方向明确后,还会由经部订定子法,认定实质投资项目。

据了解,政府鼓励海外资金回台附有三大前提;一、不能因此而被欧盟纳入「税务不合作国家」;二、绝不能影响11月初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来台评鉴结果,被误解成国际资金「藏钱、洗钱」天堂;三、回台资金不能沦为炒房的热钱。

党政人士表示,台商不断透过各种管道向府院及部会高层反映,希望订定海外资金回台投资相关机制,让资金有合法去路,因此政府拟参考国际资金回国作法,在符合国际规范下,朝由财政部研订专法方向评估。

据指出,专法对回台资金流向及用途的管理措施将是主轴,避免重蹈当年遗赠税由50%降为10%后,海外资金汇回近兆元却成热钱乱窜、导致房价飙涨覆辙。据跨部会研商初步构想,台商资金汇回若投入政府指定投资项目,限定在一定期间(例1~2年内),给予营所税优惠,税率应会比现行20%低。

除台商投入5+2及半导体等实质生产事业投资项目外,拟开放少数比例创投或金融债券投资,一并考虑酌予优惠。此案仍有待小英总统及赖揆听取报告拍板后,再启动专法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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