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罗秀妗、郭宝禅
摄影/慈济基金会提供

人生最珍贵的是生命,最痛苦的是不能作主;生命到了最后如果可以自己作主,你会选择自己来做决定吗?

生与死之间情长缘更长,「无常」却是人生必须接受的课题,佛说:〈人生八大苦〉,其中生、老、病、死及爱别离苦-生命即将终了,此情难分难离也难断,病人如何善终是大家非常关切的议题。

这么难于面对的议题,慈济志工课务团队邀请到台北慈济医院放射肿瘤科常佑康医师现场解说,常医师表示,很多人可以选择:「不想变成植物人、或者被绑在床上的失智症、或者做无效医疗做得很痛苦,都不希望有这种状态。」如果善终的决定先做好,先去预约咨商的特别门诊,带著家属一起去咨商,做好决定,经过见证并注记健保卡,就会有法律效率。

2019年1月6日「病人自主权利法」立法上路,适用在五种严重的病人: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转昏迷者、3、永久性植物人、4、极重度失智者、5经公告重症者。以上患者都可以拒绝有效的治疗,有效的治疗包含输血、抗生素、叶克膜,洗肾等等。还有鼻胃管、胃造口、营养针、人工的营养也可以拒绝,及免除插管、电击,压胸这些无效的医疗。

常医师再次叮咛,与家属事先的讨论是很有必要的,经过讨论达到一个共识,才不会在事情发生时做不了决定。常医师告诉我们临床上的经验,当家属选择治疗(电击压胸)或是插管的决定后,往往都会后悔,他们会反问自己,这好像不是正确的决定,可是又没办法回头去改变。「病人自主权利法」,是对大家都好的一个法,对病人好,病人可以得到善终,家属可以免除做决定的压力,医疗人员也可以真正去帮助病人,同时也可减少很多无效医疗的支出。

在医院做过呼吸病房的照顾员的邱晓苓觉得插鼻胃管是一个很痛苦的事情,在照顾的经验中,病人若靠呼吸器、气切插鼻胃管维持生命,因为没办法进食,躺了十多年身体萎缩瘦骨如柴,非常辛苦,她希望自己将来不会有这种状况发生。

学员王木通表示,原以为自己去签这个条约就有生效,经过常医师的说明,知道是要有家属一起陪同共识才可以生效。他觉得,最好是和家人都商量过,如果自己去签,遇到意外家人都不知道,也比较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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