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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内容

扣除时数

备注

律师函、存证信函之撰写与寄发

2个小时起/一份

收件人不超过三人以上者,不另收取邮资费用。

契约书、协议书等之审阅、修改或撰写

2个小时起/一份

内容较复杂之契约书或协议书,律师将会事前告知当事人,并以实际所花费的时数加以扣抵。

契约书、协议书等签署之见证

2个小时起/一份

遇有内容较复杂或立契约人数较多之情形,律师将会事前告知当事人,并以双方协议之时数加以扣抵。

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之声请程序

2个小时起/一份

法院规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诉讼、非讼书状之撰写

2个小时起/一份

内容较复杂之书状,律师将会事前告知当事人,并以实际所花费的时数加以扣抵。

大台北地区法院之阅卷(包含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等法院)

2个小时起/一次

1.影印费用凭法院单据另外收取代垫之影印费用。

2.若阅卷结果超过500张者,则酌增1小时之扣抵。

3.如为大台北地区以外之法院,则扣抵时数需另行协议。

法律意见书之撰写

2个小时起/一份

内容较复杂之法律意见书,律师将会事前告知当事人,并以实际所花费的时数加以扣抵。

声请假扣押、假处分或拍卖抵押物之裁定

2个小时起/一份

1.不包含后续强制执行程序。

2.若欲包含强制执行程序,收费另议

前开法律服务外之其他法律服务

双方按服务内容另行协商扣抵时数之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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